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稳妥有序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确保平稳征收,根据《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灵政办秘〔2023〕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镇总缴费人数26198人;人均缴费水平不低于省平均水平(2022年第3季度末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均缴费水平536元);2023—2025年新增领取待遇人员2023年度人均缴费水平不低于1000元;缴费任务完成率100%(具体任务数见附件)。
二、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阶段:2023年2月1日—3月15日。
其中:2023年2月5日完成任务数的60%、2月底完成任务数的90%、3月15日前完成任务数的100%。
三、缴费对象
凡是具有渔沟镇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不含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四、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2023年缴费档次标准为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2个档次。缴费补贴标准: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1000元以上档次(包含1000元)补贴标准依次为120元、150元、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五、代缴政策
2023年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的,缴费补贴增加一倍。对在岗村医和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缴费。已脱贫户不再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缴费方式
实行银行批扣、“掌上办”、线下等多种方式缴纳。
缴费人选择银行批扣方式缴费的,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合作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安徽农金、邮储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由合作商业银行完成扣款。
缴费人选择“掌上办”方式缴费的,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掌上办”渠道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人选择线下方式缴费的,可通过合作银行柜台、村基层代办点或税务大厅前台进行线下缴费。
同时,允许当年多次缴费,若参保人当年已缴费,需再提高缴费档次,可以按规定申请多次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紧密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形成自上而下、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针对近三年即将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人员,因省、市、县将对缴费标准进行专项考核,并定期通报排名,各村要在确保完成年度征缴任务数的同时,重点提高人均缴费水平,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二)营造舆论氛围。要紧密围绕城乡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解疑释惑,帮助群众了解、掌握、拥护最新政策;要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代缴范围、缴费方式等;充分发挥“多缴多得”示范户作用,努力提高群众参保热情。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履职尽责,加强协调联动,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渔沟派出所要提供参保人员户籍变动信息。镇民政所、残联、卫计办等部门要将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等代缴人员信息,反馈至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特殊身份维护”。合作银行要增设网点的缴费专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为参保缴费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四)优化缴费服务。渔沟税务分局、镇人社所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充分利用建立的自然人社保费网格体系,联合开展动员部署、政策宣传、缴费辅导等工作,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社会关切和涉及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缴费服务问题,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平稳有序开展。对社保费征缴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严明工作纪律。在征缴过程中,根据系统内数据反馈情况将对征缴进度进行每天通报;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将适时开展约谈调度,村书记作检讨,包村领导干部作表态发言;对不作为导致群众参保缴费延误,影响群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由此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程序。同时,要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坚决杜绝任何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对不按照规定执行造成基金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目标任务分解表
渔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附件
序号 |
村 名 |
目标任务数 |
五档(任务数的80%) |
五档以上(任务数的20%) |
备 注 |
1 |
卓庄村 |
1104 |
883 |
221 |
1.各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第3季度末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均缴费水平为536元); 2.系统内2023-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增领取待遇人员2023年度人均缴费水平不低于1000元。 |
2 |
张寨村 |
1108 |
886 |
222 |
|
3 |
马集村 |
1393 |
1114 |
279 |
|
4 |
侯湖村 |
1238 |
990 |
248 |
|
5 |
磬云村 |
1918 |
1534 |
384 |
|
6 |
中菜村 |
1016 |
813 |
203 |
|
7 |
郑楼村 |
1757 |
1406 |
351 |
|
8 |
申寨村 |
775 |
620 |
155 |
|
9 |
跃娄村 |
1403 |
1122 |
281 |
|
10 |
卞庄村 |
865 |
692 |
173 |
|
11 |
杏山村 |
775 |
620 |
155 |
|
12 |
申场村 |
1136 |
909 |
227 |
|
13 |
钓台村 |
1455 |
1164 |
291 |
|
14 |
刘塘村 |
2248 |
1798 |
450 |
|
15 |
白马村 |
1897 |
1518 |
379 |
|
16 |
梁集村 |
1903 |
1522 |
381 |
|
17 |
纸房村 |
1371 |
1097 |
274 |
|
18 |
堌子村 |
1340 |
1072 |
268 |
|
19 |
渔沟村 |
1496 |
1197 |
299 |
|
合 计 |
26198 |
20957 |
5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