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1、贫困人口的识别标准和程序
识别标准:按照“规模控制、群众评议、程序合法”的方法识别。既要考虑收入,更要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和致贫原因等因素。
扶贫标准:我省执行国家扶贫标准。2013年的扶贫标准是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2014年、2015年、2016年扶贫标准分别为2800元、2855元、3100元。
识别程序: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两公示一公告和逐级审核等程序,以户为单位识别。
2、贫困人口的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人口退出(脱贫)标准
(1)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不愁吃穿;
(2)有安全住房;
(3)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4)符合参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贫困人口退出程序
(1)评议公示。贫困户脱贫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每个自然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在村(每个自然村)内进行第二次公示。
(2)审定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公告。
(3)备案标注。乡镇党委、政府将脱贫人口名单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统一标注。
(4)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户脱贫后,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脱贫光荣证,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我们家是 年成为贫困户,计划在 年脱贫。
二、贫困户享受的特惠制和普惠制政策。
1、特惠制政策:
小额信贷:对象为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通过农商银行评级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比照同期基准利率执行。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可以贷1-5万元。)
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扶持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从2015年起,按实际学制补助直至毕业。同时,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做到应补尽补。其补助资金须通过一卡通直接补给建档立卡贫困户。
扶持政策:按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健康脱贫工程:全省实施“351”健康脱贫工程;我县“一站式”结算系统已建好,政府对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实行兜底(即:新农合、民政的医疗救助、医疗保险支付后余额部分政府实行90%的兜底),“五免”,即免除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住院预付金、诊疗费、床位费、输液费。
农村贫困学生补助: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予以资助。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危房改造: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户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具体标准按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执行。
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面积人均不能超过25平方米,建房补助每人2万元。
光伏扶贫:每个贫困村建一个60kw的村级光伏电站 ,给“三无”贫困户建一个3kw的户用光伏电站。
产业扶贫:一是顺应市场需求;二是立足资源禀赋;三是尊重群众意愿;四是保护生态环境。
资产收益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2、普惠制政策 :五保户补助金、抚恤(优抚)资金、低保补助金、灾民救灾补助金、残疾人补助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金、农民培训工程补助资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失地农民保障补贴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花生良种补贴资金、其他 。
三、帮扶项目及主要帮扶措施 和帮扶工作成效。
1、帮扶项目及主要帮扶措施
项目/措施 名称 |
项目类型 |
实施时间 |
实施阶段 |
安排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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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帮扶工作成效
(1)附该户2016年收支情况确认表
2016年脱贫户收支情况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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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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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项目收入 |
生产经营性支出 |
户主签字 |
帮扶人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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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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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收入与支出的时间段是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 |
(2)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饮水安全、住房安全、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
(3)对帮扶人和帮扶工作满意
3、村里帮扶工作队是(省、市、县、乡镇、村) 单位, 帮扶人姓名: 电话号码:
四、贫困户脱贫政策不脱钩。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户脱贫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并且留有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