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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冯庙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09 16:30 责任编辑:冯庙镇政务公开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冯庙镇高宅村、大卢村水利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3号楼712

中标(成交)金额:476072.21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冯庙镇高宅村、大卢村水利工程

施工范围: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冯庙镇高宅村、大卢村水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冯庙镇大卢村大卢1#沟治理长度1600米、重建1×4米板桥1座;冯庙镇高宅村沟渠疏浚2086.6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国邦美家居院内,联系电话152125696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编制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灵璧县冯庙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灵璧县冯庙镇人民政府

    人:曹书记       

      话:18325787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城院内

      人:王工

        话:1521256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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