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根据国家和省规定,抓好建档立卡和监测户工作,做好监测、统计工作。
三、拟定镇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镇乡村振兴工作。
四、抓好产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加强衔接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五、协助重点村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六、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协调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七、负责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