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虞姬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委、镇政府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虞姬镇委员会
虞姬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虞姬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按照省、市、县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县统筹、镇负责、村主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强化秸秆禁烧全年常态化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5年禁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及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坑塘等水体,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农村环境整洁有序”,实现“零火点”。
三、工作步骤
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24日)。镇、村召开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实际集中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5日至7月20日)。各村、镇禁烧包保人员、禁烧工作组要集中力量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片包干、集中力量、压实责任,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全面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随意抛置农作物秸秆。
(三)考核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午季秸秆全面禁烧期间和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村各单位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段的主要工作,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常态化抓好夏季之外时段秸秆禁烧管控。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坚持“县督导、镇负责、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格化包保机制。
健全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镇成立午季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网格化包保体系。细化网格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秸秆禁烧工作体系。
(二)强化宣传引领。加强对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等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案例。镇中小学校要继续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杜绝秸秆焚烧、争做环保卫士”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向家庭宣传秸秆禁烧意识。
各村要通过群众大会、党员大会、入户走访、逐户沟通、签字承诺等形式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抖音、条幅、宣传单、宣传车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户户有人对接、人人知晓禁烧政策。同时要宣传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三)压实主体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镇包村党政班子成员及村两委干部是村级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镇级包保人员、村包保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所包保村、组(片)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实工作。
各村要及早谋划、制定和完善村秸秆禁烧方案,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禁烧氛围,要细化网格化包保、合理布设值守点,要成立应急队伍、细化应急措施、备齐应急器具,要实行挂图作战、明确责任分工、楔死工作责任。
(四)加强农机管理。镇农业农村中心(农机)要主动和县农机管理部门沟通对接,按照“收上来、种下去、不焚烧”的工作要求,深入研判各种农机具的调配并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严格农机作业管理,引导农机分片压排作业,提高作业效率。各村要加强对下地作业联合收割机的管理,每台联合收割机、打捆机械下地作业前必须缴纳2000元保证金,由各村负责监管。对秸秆离田地块,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要拆卸抛洒机,压排成片收割,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秸秆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0厘米。所有机械设备要全部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确保连续作业期间机械发生险情后能够及时处置。要积极引导农机手自觉做到农机作业2小时定时停机维护检修和避开中午高温时段等极易造成突发事故时段作业,严禁农机超负荷作业和农机手疲劳、酒后驾驶农机作业;扎实做好机械检修和灭火器具配备检查工作,严禁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老旧、报废等农机具下地作业。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检修市场和农机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利益。
各村要明确人员看管作业的机械,对于检修不合格的老旧机械下地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不能按照要求限茬的、打捆不彻底、作业机械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的,要及时予以劝阻;对于拒不整改的,扣除作业机手缴纳的保证金;对于无理取闹、拒不服从、冲撞包保人员的,包村的派出所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五)落实网格化包保。各村要严格实行网格化包保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各个值守点值班人员,标注人数、看守土地面积和联系方式。值守点要合理布设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值守点建设要规范,每个值守点要确保有1个帐篷、1部通讯设备、2个灭火器、若干把扫帚和铁锹等灭火工具。全面禁烧期间,各级包保人员要全天候吃住在村,昼夜值守,做好所包保村的值守巡查工作,强化各项禁烧措施的落实和禁烧值守点值守工作,确保将各项禁烧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对村包保人员的管理,各村禁烧值守人员务必选配有劳动能力、能够接打电话的人员,要确保24小时有人轮班值守,特别是就餐时间务必要确保人员值班交接无空当,值班人员不串岗。
(六)保障经费投入。2025年午季,镇财政根据各村土地确权面积,拨付工作经费,作为禁烧启动资金,由村统一调配使用。对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禁烧督查和包保组成员,由镇财政按照每人每天18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等补助。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监控组成员由镇财政按照每人每天80元标准给予生活等补助。生活和交通补助发放天数由镇禁烧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七)实行保证金制度。镇党政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每人缴纳午季秸秆禁烧工作个人保证金0.5万元;村党组织书记每人缴纳午季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0.3万元;村两委干部、乡村振兴专干、后备干部每人缴纳午季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0.2万元;镇禁烧包保人员、督查组、事故调查和消防应急组、监控和后勤保障组成员每人缴纳午季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0.2万元,于5月28日前缴纳到镇财政账户(账户名:灵璧县虞姬财政所;账号:178221551380;开户行:灵璧县中行营业部)。由财政所进行统计上报,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缴不及时、不到位的村和个人给予通报。
(八)规范秸秆收储。秸秆打捆离田服务公司要按照各村地亩数和地形分布为各村提供足量的机械设备,由包村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书记统一调配,全面落实秸秆打捆离田集中堆放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完善秸秆打捆离田的“收储运”体系,落实“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原则上秸秆不入庄,确需入庄堆放的,由村委会组织设置堆放点,禁止房前屋后乱堆乱放。
农作物秸秆收储点的设置必须经过镇政府同意,严禁自行设点,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秸秆收储点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堆垛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秸秆储量大于5000吨的,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远离消防站保护范围的秸秆堆场应设置消防洒水车,载水量不应小于4吨,并应配备机动消防泵、水带、水枪等消防装备,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由草场安排专人24小时严加看管,对进入收储场所的机械和人员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相关村要严格落实秸秆收储场所防火责任制,明确行政包保责任,每个草场必须明确一名镇级、村级消防安全监督员,并在草场显著位置公示,形成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与工作合力。同时,督促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因秸秆收储场所设置不科学、作业管理不规范、防火设施设备不充分完备、各环节防火措施和制度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村包保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经济处罚。
各村要强化秸秆清理。坚持边收割边清理,各级包保人员负责包保网格区域内的秸秆清运监督工作,打捆完成后,要及时将草捆转运至草场。秸秆清运工作要于6月15日前完成。
(九)强化应急处置。各村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与相邻村密切配合,随时调度处置本村及相邻村突发火情。各村要根据情况组建多个应急小分队,配备各类处置高效的灭火器具,洒水车要提前装满水24小时待命,停放于各村中心位置或重要点位;根据地亩数和村情适量准备1-3台旋耕耙(非秸秆粉碎机)的大型旋耕机械,应急处置车辆均要落实至少2名驾驶人员,确保能全天候随时参与突发火情应急处置。在县际、镇际边界和大面积连片地块,要提前收割并建立50-100米防火隔离带,安排专门旋耕机,做到收割一块旋耕隔离一块,消除焚烧隐患。应急小分队要实行全天候巡查驻守,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灭火处置,并立即将火情报告镇主要领导。
严格落实火点报备制。对山林、房屋失火等异常情况,在火情发生后的1小时内,相关村要将带有现场参照物的视频影像资料,向镇禁烧办报备;对防火消防演练等有组织焚烧情况,相关组织单位要明确焚烧时间、点位坐标,提前48 小时前书面向镇禁烧办报备。各村要积极宣传提倡文明祭祀,提前掌握本村白事情况,办理丧事的,村要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祭祀引发火情。
(十)加大执法监管和常态化管控。派出所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组织人员加强对所辖区域巡查监管,重点时段做到全天候巡查,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和违法将农作物秸秆倒入水体等行为的责任人依法给予查处;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全面禁烧期间严管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加强辖区全时段全面禁烧管理。要组建巡查队伍,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辖区禁烧监管巡查,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杨絮和生活垃圾,严禁向沟渠、河道、汪塘、林地、路边等场所丢弃、抛洒和随意堆放农作物秸秆。
(十一)严肃督查问责。镇抽调人员成立禁烧督查组,确保将镇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督查组要做到“真督查、敢督查、报实情”,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方案要求提请镇党委、政府给予相应处理。
对在督查中发现镇、村包保干部,在秸秆禁烧期间未严格履职尽责或违反秸秆禁烧工作纪律的给予通报批评,督查再次发现仍存在上述现象的给予相关责任人扣罚保证金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提请镇党委、政府给予相关责任人停职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对在督查中发现相关村未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相关措施要求,存在焚烧隐患的,给予全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限期不改和整改不彻底的,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和包庄两委干部扣罚保证金处理。再次督查发现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提请镇党委、政府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十二)严格兑现奖惩。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按相关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兑现保证金制度。
①对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发生火点的,全额扣罚镇村相关责任人保证金。对于县、镇督查中发现的火点,视扑救是否及时、过火面积大小、造成的影响程度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扣罚相关责任人保证金。
②县、镇督查中发现农机无证作业、无人跟机、无灭火器和水桶以及重点时间未停机检修的,扣罚村主要负责人、镇禁烧包保人、包保该地块两委干部10%保证金;地块开镰收割5天内,要完成收割、打捆、离田任务,县镇督查中发现工作进度慢的,扣罚村主要负责人、镇禁烧包保人、包保该地块两委干部10%保证金;各村根据与打捆企业、农机手签订的协议,对不服从镇村管理、违规作业的,经村委会研究视情况扣罚一定的保证金;秸秆清运离田工作6月15日前未完成的,扣罚镇村包保人员20%保证金。
③县蓝天卫士或督查组反馈我镇发生火情,镇监控组未及时发现或处置的,经查实,每次扣罚值班人员10%保证金。
④对县禁烧工作验收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村,由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视情况扣罚镇村相关责任人保证金。
⑤禁烧结束,经县镇验收后,镇财政退还镇村包保人员所缴纳的秸秆禁烧工作剩余保证金。
⑥保证金扣完后,需重新按照原数额缴纳。对镇村包保人员奖惩,如与县要求不相符的,以县文件会议要求为准。
2.严格责任追究。
①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通报,定为发生火点的村,对火点所在村书记和村包保干部予以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
②根据省、市、县督查通报,对发生火点的村,在年终考核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③派出所所长和事故调查组民警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积极履职尽责,凡对发生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的火点不能及时查明原因或对恶意纵火行为打击不力、不能及时破案的,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同时每次给予扣罚10%保证金处理。
④全面禁烧时段外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通报发生火点的,按照继发火点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落实部门责任。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党建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村级考核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镇纪委: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露天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会同组织部门对相关人员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镇平安法治办: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期间相关社会治安工作,并做好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组织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和奖惩资金的划拨、兑付;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的收缴、划拨等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农机购置、收割作业集中堆存场地建设、收储等补贴资金发放。
镇农村农业中心:农经方面: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工作,解读和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方针,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各级农技人员落实技术指导,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示范引导,大力推广种植新技术,指导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落实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等补偿机制。督促相关村规范做好秸秆集中堆放工作和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散落及乱堆乱放秸秆清理工作。农机方面:负责指导、督查各村农作物机械化收割播种工作,加大农机补贴和调配力度,制定农机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农机维修作业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秸秆禁烧前组织各村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管理,严禁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已报废农机具下地作业,坚决杜绝因机械自燃引发的焚烧秸秆事故发生。水利方面: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道等水利设施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查处农作物秸杆倒入水体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会同派出所依法进行查处。林业方面:从严落实林长制,组织对全镇林区草地的日常巡查,配合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和从快从重查处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社会治安工作,负责依法调查、追究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人的责任,对故意纵火、涉黑涉恶焚烧秸秆的,予以严厉打击;集中警力投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形成高压威慑态势;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所有道路巡查,严禁占路打谷晒场、堆放秸秆,保障道路畅通。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扰乱秸秆收储经营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镇安委办做好全镇秸秆收储场所消防检查工作。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秸秆收储设施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镇中心校、范桥学校、东风学校:做好秸秆禁烧校园宣传工作,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印发致家长倡议书、开设专题课、开展主题 实践活动等形式,教育每一个学生、带动每一个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镇安委办: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期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做好全镇秸秆收储场所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秸秆禁烧期间道路两侧及园林树木、绿地的防护,为秸秆运输车辆提供便利。并加强管理,做好严禁生活垃圾焚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镇主要干道巡查,清理占路打谷晒场、堆放秸秆行为,保障道路畅通。
镇应急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负责秸秆禁烧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卫星通报和省、市、县督查通报火点情况,对接省、市、县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做好全面禁烧期间相关监督检查和火点现场核查工作。加强秸秆禁烧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报、评估工作。参与秸秆禁烧工作验收工作。负责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
镇供电所:负责农田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其它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圆满完成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虞姬镇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名单
2.虞姬镇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包保人员名单
3.虞姬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事故调查和消防应急组及巡查组名单
4.虞姬镇2025年午季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承诺书
5.虞姬镇农用机械规范操作承诺书
6.虞姬镇2025年午收农用机械作业许可证
7.虞姬镇午季秸秆禁烧倡议书
8.虞姬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奖惩实施细则
附件1:
虞姬镇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名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周灵宁 镇党委书记
赵子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 恒 镇人大主席人选
魏 安 镇党委副书记
王 梅 镇党委委员
晏祥飞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周 权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毕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袁 旭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 绘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雷益玮 镇副镇长人选
成 员:王 敏 镇一级主任科员
张 军 镇一级主任科员
肖 剑 镇二级主任科员
崔天放 镇派出所所长
马 义 市监所所长
尤 海 镇农村农业中心负责人
孙 渠 中心校校长、东风学校校长
葛崇永 范桥学校校长
李 斌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 军 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 虎 供电所所长
谷 明 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马子涛 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保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保中心,马子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工作组
镇成立禁烧督查、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和消防应急组、监控组、10个驻村包保组。
(一)禁烧督查组
组 长:肖 剑
成 员:王猛猛、高敏
(二)事故调查和消防应急组
组 长:崔天放
成 员:由派出所结合实际安排人员分片负责
(三)监控组
组 长:王 绘
成 员:徐铭遥、陈 雅、解子雯、赵倩倩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马梦雨
组 员:王晓春
(五)驻村包保组(附件2)
附件2:
虞姬镇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包保人员名单
村 名 |
驻村包保组长 |
禁烧包保人员 |
虞姬村 |
魏 安 |
尤 海、 陈兴达 |
灵光村 |
雷益玮 |
范保见、王念飞 |
黄岗村 |
王 敏 |
李 啸 |
朱桥村 |
晏祥飞 |
赵万鹏、曹玉合 |
后桥村 |
袁 旭 |
李 斌、史金鹏 |
玄庙村 |
陈毕军 |
李 忠、胡 然、陈 军、张坤平、王 君 |
田万村 |
周 权 |
马子涛、刘东升 |
凌巷村 |
王 梅 |
杨 宇、杨 亚 |
范桥村 |
张 军 |
赵 跃、吴晓健 |
陈埝村 |
王 恒 |
谷 明、胡计成、尤 弋、陈 楠 |
附件3:
事故调查和消防应急组人员名单
总指挥:派出所所长崔天放,联系电话:18178222223
下设三个小组,分别是:
第一组:组长:张庆辰,组员:王忠、戴波、叶振波,负责区域:玄庙村、陈埝村、范桥村。
第二组:组长:许明,组员:王传宝、朱荡、陈涛、邢宇、张磊,负责区域:后桥村、虞姬村、灵光村
第三组:组长:周鹏,组员:张林、朱立龙、杨松、刘为旭、杨锐强、王志强,负责区域:黄岗村、田万村、凌巷村、朱桥村。
镇火灾报警电话:6161402
附件4:
虞姬镇2025年午季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
承诺书
我叫_________,家住_______村______组,现有耕地_______亩。2025年,本人积极响应中共虞姬镇委、虞姬镇人民政府号召,坚决不焚烧秸杆,并作如下承诺:
1、耕地全部实行秸秆打捆离田,小麦收割留茬绝不超过10厘米。
2、对自家零散地块不满足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的秸秆及时清运到就近草场集中堆放,保证不散落、不丢弃,不倾倒到沟、塘、汪、河、渠中,不进村庄,不破坏人居环境。确保秸秆不进庄。
3、管理好自家种植地块,保证不焚烧秸杆,保证不在公路上晾晒粮食。
4、若自家种植地块内发生焚烧秸杆或者将秸杆倾倒到沟、塘、汪、河、渠中,造成水体污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愿意接受行政处罚等,并自愿同意取消当年涉农补贴。享受财政补助或财政工资发放的人员,如焚烧秸秆,自愿接受组织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送达人(签字): ______ 送达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村委员会
2025年5月
附件5:
虞姬镇农用机械规范操作承诺书
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今年秸秆打捆离田政策顺利进行,要求所有联合收割机午收期间必须限茬在10厘米以下,做到压茬收割、成片收割;所有农用机械必须经过检修后取得许可证方可下地作业,同时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到安全操作、规范操作。
为便于管理,全镇统一收取押金每台2000元。凡不愿缴纳者,一律不准下地收割。如作业期间违反承诺内容,将酌情扣罚保证金。否则,由公安机关依规强制处置。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农机手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农机手签字:
虞姬镇 村民委员会
2025年 月 日
………………………………………………………………………
虞姬镇农用机械规范操作承诺书
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今年秸秆打捆离田政策顺利进行,要求所有联合收割机午收期间必须限茬在10厘米以下,做到压茬收割、成片收割;所有农用机械必须经过检修后取得许可证方可下地作业,同时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到安全操作、规范操作。
为便于管理,全镇统一收取押金每台2000元。凡不愿缴纳者,一律不准下地收割。如作业期间违反承诺内容,将酌情扣罚保证金。否则,由公安机关依规强制处置。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农机手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农机手签字:
虞姬镇 村民委员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6:
虞姬镇2025年午收农用机械作业许可证
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即将开始,为确保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安全作业,坚决淘汰老旧机械,机械强制报废年限为12年。经农用机械机手提供检修证明,我村包保人员现场查看复核,该机械具备下地作业条件,允许在2025年午收期间下地作业。
特此说明
镇村包保人员(签字):
虞姬镇 村民委员会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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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姬镇2025年午收农用机械作业许可证
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即将开始,为确保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安全作业,坚决淘汰老旧机械,机械强制报废年限为12年。经农用机械机手提供检修证明,我村包保人员现场查看复核,该机械具备下地作业条件,允许在2025年午收期间下地作业。
特此说明
镇村包保人员(签字):
虞姬镇 村民委员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7:
虞姬镇午季秸秆禁烧倡议书
广大农民朋友们:
您们好!
2025年午收季节来临,我们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发出“禁烧秸秆,从我做起”的倡议,请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露天焚烧秸秆有百害而无一益,焚烧秸秆造成土壤板结,有益微生物减少,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全面禁烧零火点”的目标,我们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秸秆禁烧,从我做起”的倡议。
一、积极配合做好秸秆打捆离田工作。凡在我辖区范围内作业的收割机,要拆除抛洒机,配备足量的灭火设备,按照镇村要求限茬10厘米压茬收割,否则,农民有权拒付收割费用。严禁老旧机械下地作业。对警告不改的机手,包保人员和驻村辅警可暂扣收割机并扣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派出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二、思想重视,踊跃参与。广大农民朋友要认清秸秆打捆离田的好处,按照秸秆打捆离田的相关要求做好今年午收工作。共同参与到秸秆打捆离田工作中,实现全年禁烧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三、落实包保责任。村组干部、党员、低保户、脱贫户、边缘户、离职村干部要带头做好秸秆打捆离田工作,落实好包保责任。对包保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的,将取消各种补贴。
四、更加严格的法律责任。全镇辖区范围均为秸秆禁烧区,对于露天焚烧小麦、水稻、玉米、油菜、棉花、落叶等秸秆的农户,由公安局、派出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严格落实“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被当场发现的焚烧行为,将根据过火痕迹,实行倒查追溯,给予上述同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要求扣减有关奖补资金。
五、自觉不烧,参与禁烧。禁烧期间,大家要相互监督,发现火点,及时举报,迅速查处,重拳打击。做到有火必究、有灰必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六、全力做好抢收抢种工作。对收割后的田块,要及时整地,适时播种。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和种田大户要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
七、实行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虞姬镇值班电话:0557--6161004)。
广大农民朋友,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职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午季秸秆禁烧工作。
虞姬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
附件8:
虞姬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奖惩实施细则
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关于严肃秸秆禁烧纪律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调动镇村两级包保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强从严加强对联合收割机的管理,确保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实现“零火点”和不误农时的工作目标。现制定午季秸秆禁烧奖惩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必须做到人盯机械。所有下地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有包保人员,身穿马甲、携带消防设备,在作业地块的田间地头值守,监督机械做到限茬收割,检查机械配备灭火器、持有许可证。
2、必须做到限茬收割。所有收割地块必须要求联合收割机贴地收割,茬口不得高于10公分。
3、必须做到全天候值守。所有值守点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表坚持在岗在位,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现象或偷懒睡觉情况,全天候值班值守,确保不出现空当时间。
4、必须确保不出现过火情况。所有村居要严格管控,压实责任、划片包保,做好农用机械的管理和应急机械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务必及时处置、消除影响。
5、必须做到敢督查、真督查。巡查应急组必须做到全面细致的巡查,对所巡查的村居要确保巡查到位,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做到敢督查、真督查。
二、奖惩办法
1、督查发现各村违反此细则“目标任务”第一条的,即出现联合收割机下地作业无人盯守情况,第一次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第二次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和镇级包保人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予以该村党总支书记扣除保证金5%处罚;第三次及以上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镇级包保人员、村党总支书记各扣除保证金10%处罚,对镇包村班子成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
2、督查发现各村违反此细则“目标任务”第二条的,即出现留存麦茬超过10公分情况,第一次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第二次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和镇级包保人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予以该村党总支书记扣除保证金5%处罚;第三次及以上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镇级包保人员、村党总支书记各扣除保证金10%处罚,对镇包村班子成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同时责令相关村监管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坚决扣除联合收割机缴纳的保证金。
3、督查发现各村违反此细则“目标任务”第三条的,即出现值守点人员脱岗离岗情况,第一次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第二次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和镇级包保人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予以村党总支书记扣除保证金5%处罚;第三次及以上予以包保该区域的村两委人员、镇级包保人员、村党总支书记各扣除保证金10%处罚,对镇包村班子成员扣除保证金5%处罚。同时责令相关村居扣除值守人员工作报酬的10%。
4、督查发现各村违反此细则“目标任务”第四条的,即出现过火面积且超过50平方米、扑救不及时的,给予火点所在村党总支书记和具体包片的镇级包保人员、包村班子成员扣罚保证金10%处理;给予包片的村级包保人员扣罚保证金20%处理,给予其余两委人员分别扣罚保证金5%处理(同奖同罚原则)。
5、镇主要负责人督查发现禁烧督查组违反此细则“目标任务”第五条的,即未做到“敢督查、真督查”的。在督查组当日巡查的各村范围内发现多次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和通报的,予以该督查组全体成员各扣除保证金5%处罚。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消极怠工、推诿扯皮造成救援不力的,予以相关人员各扣除保证金10%处罚。
6、如果发生火情,监控组未发现、报告,或在县关注之后才发现、报告,第一次扣罚值班人员5%保证金,第二次扣罚值班人员10%保证金,以此类推。对于各村居被县综禁督察组全县通报并扣罚保证金的,予以相关责任人加扣保证金5%处罚。
三、工作落实
禁烧督查组要于当日18时前,将当天巡查发现的问题汇总报送至镇主要负责人和镇综禁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梳理,报经镇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拟定镇督查通报,并于当日内发布。
所有督查通报处罚结果由镇综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于午季秸秆禁烧结束后处罚到位。
若出现相关责任人所缴纳的午季秸秆禁烧保证金被全部扣除,责令必须于当日内足额重新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