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灵安〔2022〕21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压紧责任,迅速组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化品、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方案》出台前于2022年12月8日征求了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意见,截至2023年1月7日未收到相关单位有异议的反馈意见。经镇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月8日以镇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敢于动真碰硬,着力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五、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三是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
六、保障措施
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村、单位年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工作敷衍了事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七、创新举措
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对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安全问题风险隐患要盯紧盯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动态整改,做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深入开展“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
九、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人大专职副主席王绘
咨询电话:0557-61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