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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虞姬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虞姬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2-11 16:52 责任编辑:虞姬镇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虞姬镇2022城乡低保复核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错保、漏保等现象发生按照《灵璧县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方案》精神,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复核,现将《虞姬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虞姬镇2022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虞姬镇人民政府

                                            2022211

  虞姬镇2022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灵璧县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加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错保、漏保等问题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及时有效

二、工作内容

各村要全面排查所有在册低保对象,将本辖区内低保家庭人员信息比对核查,对死亡人员、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法定赡(扶)养人条件好有赡(扶)养能力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摸清底数,乡镇民政所对核对出有问题的家庭要进一步入户核实,核实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程序退出,并及时在低保信息系统内更新数据。

    三、时间安排

2022年2月10日至3月23日

四、具体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10日至2月15日)。

各村成立专门的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城乡低保复核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宣传动员。各村利用广播、微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低保政策和复核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复核阶段(2022年2月16日至3月10日)。

各村组织开展辖区排查工作,全面了解排查辖区的救助家庭基本情况,逐户核查,摸清底数。

1.收集信息通过核对系统核对。各村务必收集低保对象本人及所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信息,由负责民政工作的村委会干部录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导入模板,同时录入到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2月20日前将导入模板的电子档和纸质表格一同上报到镇民政所(纸质表格需负责民政工作的村委会干部、村书记、包村干部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民政所将所有村上报的核对信息导入到《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进行批量核查。

2.分村逐户入户核查。在收集对象本人及所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信息通过核对信息系统核对的同时,乡镇分村成立复核小组,组长为包村干部,成员由村书记、村负责民政工作的村委会干部等人员组成,逐户入户核查,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及家庭经济状况[低保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非共同生活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

3.村级民主评议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包村干部组织并主持召开村级评议会议,结合核对报告和入户核查的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及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初步复核结果。填写《灵璧县2022年低保复核汇总表》的“复核结果”栏,负责民政工作的村委会干部根据复核结果填写《灵璧县2022年低保复核动态调整花名册》,负责民政工作的村委会干部、村书记、包村干部签字后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电子档于3月10日前上报镇民政所。

(三)镇复核审批(2022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镇民政所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及时予以整改,严格按低保政策,汇总后上报虞姬镇低保审批小组会议审批,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清退,同时收回低保证并送达停发通知书、在低保档案上盖注销章;符合低保条件继续保留的对低保档案和低保证进行审核。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

镇民政所将低保审批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在低保系统调整到位,同时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五、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复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要按照时间和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复核工作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附件:1.虞姬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

             2.灵璧县虞姬镇2022年城(乡)低保导入模板   

             3.灵璧县虞姬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汇总表

            4.灵璧县虞姬镇2022年城(乡)低保动态调整花名册

虞姬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   引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员:    宇  镇民政所所长

                 意  镇党政办主任

               闫兴跃  镇财政所长

                 飞  镇派出所所长

            赵淑宏  镇司法所所长

            尤  海  镇农经站副站长(主持全面工作)

                 啸  镇信访办主任

魏晓伟  镇纪委副书记

 涵  镇组织办工作人员

           陈兴达  镇乡村振兴站负责人

           马宗如  陈埝村村支部书记

王维祥  范桥村村支部书记

朱立飞  后桥村村支部书记

 雷  黄岗村村支部书记

代翠荣  灵光村村支部书记

张进帅  凌巷村村支部书记

刘培栋  田万村村支部书记

 云  玄庙村村支部书记

李爱义  虞姬村村支部书记

王万洲  朱桥村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城乡低保工作复核方案,组织领导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协调解决复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杨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复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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