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消委会三季度联席会议精神,经研究,制定《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虞姬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
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探索并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有效压降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23日)。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摸排计划,划分包保片区,责任压实到人,适时组织镇直相关单位、各村、部分经营户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向人员密集场所宣贯专项行动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同时印制条幅、海报、宣传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问题排查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组织镇直单位、各村对社会单位全面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排查,制定用火、用电、用气三个方面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见附件3),坚持“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同时督促社会单位签订《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三)督促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压实镇直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单位对照问题排查阶段整理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到位。镇直单位、各村自9月1日起每周四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计表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抽查复核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镇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前期问题排查整改情况开展1次抽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大会通报,对于复核不过关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约谈包保责任人。
三、检查重点
(一)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制定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查看燃气用具及其管路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合格;查看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是否存在违规出具失实、虚假记录检测报告的问题。查看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线)路的设计、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用火方面。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烧香、点蚊香等行为。开展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等措施。
(三)用气方面。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开放式加工区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停止营业后厨房是否落实关火、关气等措施。
(四)用电方面。电气产品证书与产品是否一致,是否带病运行、超期使用。抽测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插座插排等是否存在温度异常现象。弱电井、强电井内是否存在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问题,是否存在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问题。配电箱接地措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电线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插座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明敷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是否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保护装置是否与所带用电负荷相匹配。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的办公区、休息区、营业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等蓄电池充电问题。单位外墙广告牌、商铺门头使用灯箱安装是否正确;外墙、室内场所霓虹灯、装饰灯及其电气线路、控制器、变压器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 上”理念,站在维护全镇消防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我镇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抓好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协作配合。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督促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教育、民政、住建、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门等九个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皖防[2020]2号)要求,指导所属行业开展好本行业系统专项行动;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接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咨询,提供指导服务;电力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单位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让单位深刻认识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自觉配合相关检查和治理。协调地方主流媒体集中曝光,对拒绝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
8月31日前,由各村安全员督促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附件3),镇直相关单位报送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计表(附件4)。镇直相关单位,自9月1日起,每周四报送最新整改进度,10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附件1: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包保表
附件3: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承诺书
附件4: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计表
附件5: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附件1:
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曹 引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晏祥飞 副镇长
成 员:王 飞 镇派出所所长
赵万奎 镇市场监督所所长
郭云飞 镇规划所所长
杨 光 镇供电公司负责人
齐 敬 镇中心校校长
杨 宇 镇民政所所长
孙 浩 镇卫生院院长
王猛猛 镇安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由晏祥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附件2:
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包保责任表 |
||||
序号 |
片区领域 |
包保 单位 |
包保单位 负责人 |
包保责任人 |
1 |
S303片区 |
规划所 |
郭云飞 |
规划所2人、李爱义、李瑞忠 |
2 |
八岔路街 |
派出所 |
王 飞 |
派出所2人、黄辉、朱加收 |
3 |
黄岗村、陈埝村 |
市监所 |
赵万奎 |
市监所2人、张宽来、马军 |
4 |
养老机构、朱桥村 |
民政所 |
杨 宇 |
杨宇、杨光、王元礼 |
5 |
后桥村、玄庙村、凌巷村 |
供电 公司 |
杨 光 |
供电公司2人、吕勇、张成标、 张灯海 |
6 |
各村卫生室 |
卫生院 |
孙 浩 |
卫生院2人 |
7 |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
中心校 |
齐 敬 |
中心校2人 |
附件3:
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承诺如下:
一、用火方面。不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烧香、点蚊香等行为。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前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等措施。
二、用气方面。不违规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开放式加工区不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停止营业后厨房落实关火、关气等措施。
三、用电方面。核查电气产品证书与产品一致性,不带病运行、超期使用。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插座插排等不存在温度异常现象。弱电井、强电井内不存在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问题,不存在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问题。配电箱接地措施确保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正确,线路孔洞进行防火封堵,周围不堆放可燃物。电线接头不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插座不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明敷电气线路不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不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保护装置不与所带用电负荷相匹配。电动自行车不违规停放、充电,单位的办公区、休息区、营业区不存在电动自行车等蓄电池充电问题。单位外墙广告牌、商铺门头使用灯箱安装正确;外墙、室内场所霓虹灯、装饰灯及其电气线路、控制器、变压器不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8月30日前提供消防电气检测检查报告。
我单位自愿接受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消防安全承诺,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 一份由签订单位留存, 一份由镇备案。
附件4:
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隐患
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单 位 |
地 址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虞姬镇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一、8月22日前,镇召开专题部署会,组织镇直责任部门、各村安全员、部分商超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8月25日前,印制展板、条幅、宣传画、宣传海报,在虞姬街、八岔路街开展集中宣传1天。
三、8月31日前,各包保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领域、片区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三合一”场所,制定用火、用电、用气三个方面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各村安全员督促单位签订承诺书。各单位、各村及时上报清单和承诺书。
四、9月1日-9月30日,督促指导单位对照问题排查阶段整理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自9月1日起每周四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计表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每周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10月1日-10月20日,镇组织工作人员对前期问题排查整改情况开展1次抽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大会通报,对于复核不过关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约谈包保责任人。
六、10月21日-10月31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专项行动相关资料总结分析上报,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