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秩序。在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中,为预防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不良影响力,强化安全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各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镇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的职责:
1、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
2、排查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高信教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政策认识;
3、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的隐患;
4、组织力量处置突发紧急事件;
5、督促检查各村、各有关单位制订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6、向上级及时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三、应急处置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监测预警,及早防范
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镇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1小时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后续相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1、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2、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人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对推动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对突发重大应急事件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危机发生。
四、责任追究
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