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持续改善全镇大气、水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省、市、县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疏堵并举、以疏为主、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县统筹、镇负责、村为主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工作部署,强化秸秆禁烧全年常态化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4月10日,成立镇环保办牵头、各村(社区)参与的文件起草小组。
(二)形成初稿。4月17日,在参照《灵璧县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拿出方案初稿。
(三)征求意见。4月18日,在征求各村(社区)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酝酿,最终提交镇党委会进行审议。
(四)上会讨论。5月19日,镇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联系的村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修改意见、建议。
(五)形成定稿。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2023年5月22日,以镇发〔2023〕16号文件下发。
四、工作目标
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农村环境整洁有序”,实现“零火点”、不误农时和镇域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对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原则、上级工作部署进行具体阐述;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对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提出具体工作目标;第三部分“工作步骤”,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明确每个阶段时间及具体工作要求;第四部分“工作措施”,从十一个方面明确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要求,并强调如何落实,严格督查问责;第五部分“责任分工”要求镇直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调度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六、创新举措
各村(居)与农户签订《拒绝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引导村民自发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做到户户有人对接、人人知晓禁烧政策。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领。建立“县督导、镇负责、村(居)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格化包保机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
(二)加强农机管理,落实包保责任。严格农机作业管理,合理调配作业机械,定时停机检修,限茬压排收割。严格实行网格化包保制度,强化各项禁烧措施的落实和禁烧值守点值守工作。
(三)严格兑现奖惩,严肃督查问责。兑现保证金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督查中发现镇村两级包保人员在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未严格履职尽责或违反秸秆禁烧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灵城镇2023年午季秸秆禁烧奖惩实施细则》予以处罚。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城镇人民政府副书记赵子岳;
咨询电话:0557-618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