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对于减轻群众负担、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的意义。我镇人口基数大、参保任务重,各村(社区)要按照要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统筹兼顾,确保全面完成征缴筹资目标任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成立镇医保办牵头、各部门参与的文件起草小组。
(二)形成初稿。在参照《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拿出方案初稿。
(三)征求意见。在征求各村(社区)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酝酿,最终提交镇党委会进行审议。
(四)上会讨论。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联系的村(社区)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修改意见、建议。
(五)形成定稿。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2022年10月12日,以镇政〔2022〕17号文件下发。
四、工作目标
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2023年度完成居民医保参保人数73300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困难人员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五、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九个部分。第一部分“目标任务”,明确2023年度我镇完成居民医保参保具体任务数。第二部分“参保对象”,明确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具体人员范围。第三部分“筹资标准”,明确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以及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第四部分“缴费及待遇享受”,明确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集中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第五部分“筹资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第六部分“完善退费服务机制”,明确完善退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第七部分“征缴流程”,分为宣传动员、参保缴费、权益保障等。第八部分“筹资时间”,明确医保筹资各阶段具体任务及要求。第九部分“工作要求”,明确各村(社区)医保筹资工作要求及奖惩机制。
六、创新举措
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通过“宿州医保”“宿州税务”“灵璧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平台渠道缴费,对超额完成实行奖励政策。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广泛宣传,压实责任,明确各阶段缴费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二)纳入阶段性工作考评,并对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周调度。
(三)优化缴费措施,拓展服务渠道,明确帮办代办人员。
(四)在筹资各阶段实行奖惩机制,设立基数奖、比例奖、超额奖。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城镇人民政府医保办主任任磊;
咨询电话:0557-618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