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义,男,1971年8月出生,灵璧县虞姬乡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9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灵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989.03--2000.08 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军校学员、排长、团司令部副连职参谋、连长;
2000.08--2013.10 灵璧县物价局工作,任科员、价格管理股长、县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2013.10--2016.12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任股长;
2016.12--2017.11 灵璧县韦集镇副镇长;
2017.11--2018.10 灵城镇党委委员;
2018年10月--至今 灵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工:分管财税、交通、供电、通讯、社会事务(物业管理)、国土、规划、三大革命、美丽乡村等工作。联系镇财政所、灵城供电所、灵西供电所、税务分局、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国土资源分局、规划所、刘赵村、山南社区。
联系电话:13905577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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