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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13 11:11 责任编辑:水利局政务公开

项目名称:灵璧县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设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陆仟元整(小写:286000.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灵璧县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灵璧县2025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及有关附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期勘察设计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10 日历天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敏(组长)、张德承、李婵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城院内,联系电话:1775575776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编制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灵璧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址: 宿州市灵璧县奇石大道与笑果大道交叉口西北 50 米  

联系方式: 张主任  15155743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城院内 

联系方式: 孙工  15212569630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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