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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镇级河长述职报告)2023年度杨疃镇总河长述职报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30 17:32 责任编辑:水利局政务公开

杨疃镇总河长述职报告

党委书记 孙建

2023年镇河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推进河道治理和保护,我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助成效。为全面总结河长制工作,督促我镇工作落实,根据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文件和河长制工作制度要求,现将我镇 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主要河流3条(即1新汴河我镇境内长12公里,流经一里王村,张圩村,庙王村,光明四个行政村;2新河我镇境内长16.5公里,流经杨集村,郑庙村,朱岗村,杨东四个行政村;3闫河我镇境内长4.5公里,流经光明村),我镇现有大沟6条(即1杨疃沟长12.8公里,流域面积52.3平方公里,流经杨东村,杨疃村,大余村,一里王四个行政村;2宋花沟长9.2公里,流域面积25.6平方公里,流经朱岗村,郑庙村,大余村,大亢四个行政村;3安定沟长12.5公里,流域面积45.3平方公里,流经杨集村,大亢村,一里王村,张圩四个行政村4新杨沟长7.4公里,流域面积26.6平方公里,流经七井村,庙王村,光明三个行政村;5马沟截源长8.3公里,流域面积17.3平方公里,流经七井村,邱庙村,光明三个行政村;6胜利沟长6.5公里,流域面积28.3平方公里,流经杨集村,大亢村)。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杨疃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1、我镇按照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及镇干部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设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总河长,各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条河流(或大沟)任河长,各行政村书记任河段长。镇总河长负责全镇河流以及大沟水环境污染及河沟管理情况,对发现问题督促村级河长落实整改。村级河段长负责各范围内河流以及大沟水环境污染及河沟管理工作,向镇级总河长和镇级河长办公室作整改出报告,协调解决河流以及大沟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成镇总河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全面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全镇镇级河长14人,每人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16人,每月开展各村范围内大中沟及河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办理县河长办交给我镇督办单7次,镇河长办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村和有关单位现场调查、现场督办、及时反馈。全镇拆除违章搭建1起,拆除旱厕改造30。为了改造我镇水环境作,去年购买割草船2台。2023年清理马沟截源、中沟、杨疃沟、宋花沟、亢南沟等5条,共清理水草漂浮物230余方,疏浚清理杨沟5公里,土方11万方。有效改善我镇水环境。

4、全镇安装河长制公示牌13块,为开展镇河长制工作,经现场考察,公示牌重点设置在S224省道及乡村主要道路口,接受社会的对河长制工作全面监督。

(二)制定杨疃镇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按照县河长制作相关文件,我镇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我镇水环境,完善水治理体质、保障用水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杨疃镇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制定杨疃镇全面实施河长制“五制度一办法”

根据《杨疃镇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我镇制定了全面实施河长制镇级河长会议制度,镇级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镇级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镇级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镇级河长巡查制度,镇级河长制镇级考核验收办法。工作机制明确了镇级河长、村级河段长的工作职责。巡查制度明确了镇级河长及村级河段长的巡查频次、方式、主要内容,巡查处置以及工作要求。会议制度中制定了总河长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镇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四)制定杨疃镇全面实施河长制一河一策工作方案

由镇级河长牵头,镇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分级编制、分级负责,分类编制,分步编制、分步实施,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部门联动的原则,根据我镇河流、大沟,组织编制了全“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组织开展年度河流大沟管理保护工作。

(五)水污染环境治理

通过我镇近来沟及大中沟治理,使我镇水环境得到显助改善。下一步我镇结合河长作,申报2024年水利程项目,我镇大中沟及河道水质、污染源进行程提升,同时建立定期巡河制度,发现水污染问题及时处理。

(六)开展河道违法耕种整治工作  

根据宿州市总河长2号令、灵璧县总河长1号令以及灵璧县河长制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河坡堤坡违法耕种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情况,先后开展国有河道整治工作,清理新汴河、新河、闫河的河坡堤坡违法耕种以及乱搭乱建,有效制止违法耕种以及乱搭乱建现象。

(七)河长制工作推进

1、结合我镇农村环境治理汪塘改造。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法有效降低了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遏制了生活垃圾乱倒乱放的无序现象,从而保证了河流水环境干净。

2、将河长制和环保工作相融合。充分发挥环保工作管理的机制,对辖区内的企业,养殖业进行监督管理。

3、积极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合作,联合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对辖区内河流,沟塘和养殖户进行了环保检查。

4、结合我镇辖区范围内畜禽养殖户,畜禽粪便量大的问题,积极引导群众将畜禽粪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后施用,及有效化解了养殖户畜禽粪便问题,也降低了群众的生产成本,同时还防止了乱施用化学肥料而导致的水体污染。

、存在问题

 1、日常保洁难度较大 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乱倒、乱排等现象还屡有发生。同时河道上游流入我镇境内漂浮垃圾及水生藻类较多,拦截清理难度大。

 2、监管难度还比较大 我镇境内河流分布多、流域广,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加之人力物力投入不足,部分地段、时段巡查监督不够。

 3、专业人才相对缺乏 村级河长一般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对水利知识了解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4、河沟治理资金短缺。去年我镇治理大中沟及河道10条,现仍有一些大中沟未治理,由于大中沟治理投资较大,我镇财力有限压力很大,继续申报项目治理。

、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教育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镇上下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河道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夯实工作重点 严格落实"一河一策",新建生态示范河道。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治理;开展射阳河水源地保护行动计划,巩固河道"三乱"整治成果,坚决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

 3、严格督查考核 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镇村河长的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4、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5、镇村两级河长要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全程留痕。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全面制定有关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着力推进辖区内的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6、继续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推动制度“真落地”、责任“真落实”,让镇村两级河长切实担负起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的责任。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级年底考核,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追究责任。

 7、继续加强部门衔接,落实群众义务监管人。引导热心群众争做河段义务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小事立整理改,大事定时定则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镇化解”。

 8、在上级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完善垃圾、污水科学化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杨疃镇河长述职报告

镇长 胡滨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河长办的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全镇境内现有国有河道3条、 大沟6条;镇级河道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持续加大境内河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现象,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我镇制定《杨疃镇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杨办发〔2017〕136号 )精神,明确河长制年度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工作职责。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制度河长制工作制度,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全镇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2、重抓巡查调研 主持召开全镇河长制专题会议10次,及时传达上级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镇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落实下一步推进措施。全镇镇级河长14人,每人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14人,每月开展各村范围内的河沟巡查。办理县河长办督办单9次,镇河长办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村和有关单位现场调查、现场督办、及时反馈。全镇拆除违章搭建2起,旱厕20个,去年6月份我镇购买割草船2台,今年清理马沟截源、中心沟、杨疃沟、宋花沟、亢南沟等大中沟水草漂浮物,共打涝水草漂浮物230余方。有效推动了我镇河长制工作落地落细、见底见效。

3、深化“四乱”整治 我镇按照县河长办文件关于转发《关于2020年度“四乱”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我镇境内的大中沟及国有河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我镇及时成立“四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辖区内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设立限期整改措施,如期未拆除的进行调度问责。

4、开展河道违法耕种整治工作  根据宿州市总河长2号令、灵璧县总河长1号令以及灵璧县河长制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河坡堤坡违法耕种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我镇先后开展国有河道整治工作,清理新汴河、新河、闫河的河坡堤坡违法耕种以及乱搭乱建,有效制止违法耕种以及乱搭乱建现象。

5、水污染环境治理  通过水污染环境治理项目,使我镇水环境得到很大改善,目前我镇杨沟疏浚清淤程正在施工,预计11月底完成疏浚清淤程。下一步我镇结合河长巡河对大中沟及河道水质、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建立定期巡河制度,发现水污染问题及时处理。

6、加强督查考核  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等方式。按照镇河长制办公室要求,以分级编制、分级负责,分类编制,分步编制、分步实施,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部门联动的原则,根据我镇河流、大沟,组织编制了全镇“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组织开展年度河流大沟管理保护工作。由各村组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组成检查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定期通报督查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数,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1、日常保洁难度较大 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乱倒、乱排等现象还屡有发生。同时河道上游流入我镇境内漂浮垃圾及水生藻类较多,拦截清理难度大。

2、监管难度还比较大 我镇境内河流分布多、流域广,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加之人力物力投入不足,部分地段、时段巡查监督不够。

3、专业人才相对缺乏 村级河长一般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对水利知识了解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4 河沟治理资金短缺 今年我镇治理大中沟及河道10条,现仍有一些大中沟未治理,由于大中沟治理投资较大,我镇财力有限压力很大,继续申报项目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

1、严格督查考核 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镇村河长的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2、镇村两级河长要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全程留痕。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全面制定有关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着力推进辖区内的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3、夯实工作重点 严格落实"一河一策",新建生态示范河道。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治理;开展我镇水源地保护行动计划,巩固河道"三乱"整治成果,坚决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

4、加强宣传教育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镇上下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河道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继续加强部门衔接,落实群众义务监管人。引导热心群众争做河段义务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小事立整理改,大事定时定则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镇化解”。

6、在上级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完善垃圾、污水科学化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7、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8、继续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推动制度“真落地”、责任“真落实”,让镇村两级河长切实担负起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的责任。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级年底考核,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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