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灵璧县大李沟景观栈道桥梁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我局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有关防洪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
一、基本同意灵璧县大李沟景观栈道桥梁工程建设方案。该项目拟建的桥梁中心坐标位于东经 117°33'26.95"、北纬 33°33'43.23"处。桥梁跨越大李沟。桥梁工程全长18.0m,跨境为1×16m,桥宽为8.0m。桥面机动车道双向横坡1.5%,人行道反向横坡2.0%。上部结构采用拱形现法尧梁板,桥墩采用抗滑桩挡土墙桥墩。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为为0°。上述工程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拟建桥梁工程下部结构未在河道中设置桥墩,桥梁“一跨过河”,对河道行洪能力不产生影响。
拟建桥梁工程对河道输水影响较少,引起的流速变化不大,对河势稳定无明显不利影响。
二、基本同意项目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三、你公司应加强管理,优化方案,减小工程对河道周围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严禁加工石料过程中的生产、生活废水和污水向河道内排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污、各种废弃物要全部运走,加强周边地区环境保护,将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的损坏做相应的恢复,确保对周边生态环境及水土保持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四、工程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它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汛期来临前清理河道内一切临时建筑物、施工器材、拆除施工围堰等,以恢复河道原有防洪标准。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你公司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审核同意,并抄送灵璧县水利局。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项目批准的建设方案及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包括防治与补救措施专项设计)和施工安排以及防治与补救措施经费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资质情况等送至灵璧县水利局备案,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你公司应配合并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并负责对损坏的防洪工程与设施按原标准恢复。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需报请灵璧县水利局进行涉河部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灵璧县水利局。
六、你公司应做好项目影响范围内施工期和运行期的水利工程巡查监测工作,施工期间和行洪期间加密频次,相关监测资料按要求定期报送河道管理单位;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河道管理单位和地方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七、今后如因河道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如发生变化,或开工日期超过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灵璧县水利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灵璧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灵璧县水利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