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汴河水环境质量,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结合河湖警长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堤防、河床现象和违法水事行为,维护新汴河河道管理秩序。4月12日晚19时-21时,由县河长办牵头,组织新汴河管理中心、水上派出所、河长制成员单等单位,对新汴河城区段进行全面巡查,重点巡查新汴河城区段是否非法捕捞螺蛳、红虫、毁堤取土、盗挖蚯蚓等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积极向河道周边群众开展走访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意识。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群众私自在新汴河捕捞螺蛳、水蛭,青蛙等水生物,执法人员立即对非法捕捞群众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当事人将捕捞螺蛳、水蛭、青蛙重新放回河中,并保证以后不在私自捕捞。
此次河道联合巡查,充分发挥了公安执法与河长制监管的合力作用,强化了涉水执法监管力度,为持续推进河湖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促进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下一步灵璧县河长办将继续采取联合执法手段,进一步落实河湖警长工作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法律监督作用,推进河湖管理工作取得更加显著成效。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爱护河湖健康的良好氛围,全力保护好河湖水域环境。 (灵璧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