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总河长2号令 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在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决定在全县推行“河湖警长制”,对应全县河长、湖长体系,确定河湖警长,协助河长、湖长开展工作,严打涉水违法犯罪,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打击涉水违法犯罪为核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重拳出击、打管防结合,全力护航水环境治理工作,助推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
二、实施范围
全县16条国有河道。
三、组织体系
对应全县河长体系,分别设立县、乡两级河湖警长,协助河湖长开展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地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参加河长、湖长工作会议,协助河长、湖长开展河湖治理相关工作。
(二)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和盗窃、破坏治污、排水、供水设备等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执法单位顺利开展工作。严厉打击其他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滚动开展涉水纠紛、隐患排查研判工作,及时向职能部门通报涉水重大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涉水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叠加发酵,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沿线巡逻防控力度。以构建全县治安防控体系为载体,加强对主要河道的巡逻巡查力度,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区域大联防,强化区域防控。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工作,全力保障治理取得成效。
(五)制定完善各项处置预案。对于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水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水域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制定和完善处置预案。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性重大涉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做好涉水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科学治水理念,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曝光违法犯罪案件,提高守法自觉性。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席协作机制。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强化与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农业、城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畅通部门间协作配合渠道,建立信息互通、定期会商、疑难会诊等机制,及时解决“治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安、水利联动机制。要全面整合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水警、治安、刑侦、食药环侦、法制、警务督察等警种部门信息资源,健全完善信息流转、情报会商、定期通报等制度,形成“辖区公安机关属地负责、河湖警长全面掌控、业务警种各司其职"的“治水”执法保障格局。
(二)建立联手打击机制。一要及时摸排线索,对报警、排查、举报的涉水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进行研判、流转、共享,缩短发现案源、移交线索、打击查处的周期,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二要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涉水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要认真组织核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三要主动开展打击,实施专案主侦机制,特别要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重大水环境污染案件,整合优势警力资源和技术侦查手段,全力侦办。四要组织联合执法,积极参与、主动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有效发现、及时打击水域违法犯罪。
(三)建立联动排查机制。一要定期排查,联合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定期对河道水环境破坏和涉水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摸,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向相关河湖长做好汇报,并分流传递给相关业务部门。二要落实综合研判,对涉水行政部门排摸出的不安定因素、水环境破坏隐患等问题由河湖警长办公室及时进行会商研判,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对策。三要积极参与“治水”中的矛盾纠纷化解,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每起涉水纠纷,在党委政府的主导下都能得到妥善化解。
(四)建立联训强质机制。水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多个行政部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县公安局要主动联系县水利局定期举办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题培训班,熟悉其他涉水行政部门法律法规。对于破坏水环境类的案件,邀请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农业等专业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案件取证处置等知识,并邀请侦办能手开展个案现场教学,进一步提升广大民警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治水”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河长+警长”机制是全力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回应广大群众对水环境安全强烈呼声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公安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内外协作。要进一步强化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畅通部门间协作配合渠道,主动介入、积极解决涉水隐患纠纷,主动协助河长湖长解决治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整合业务警种资源,健全完善信息流转、情报会商、定期通报等制度,形成多警种“治水”工作合力。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申请建立相应的微信工作群,做到信息共享、协同有力。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依托各种宣传媒介,营造全警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河湖警长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灵璧县县级、镇(乡)级河湖警长名单
灵璧县县级河湖警长名单
河流名称 |
河湖警长 |
职务 |
拖尾河 |
尹辉 |
一级警长 |
三渠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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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 |
张兴 |
一级警长 |
新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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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虹灵沟 |
陈震 |
一级警长 |
潼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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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河 |
姜博 |
三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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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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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运料河 |
彭凡敏 |
二级警长 |
运料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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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沱河 |
强冰 |
三级警长
|
沱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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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杨河 |
庄林 |
三级警长 |
洪山截水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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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河 |
邬梅 |
三级警长 |
新汴河 |
唐华道 |
水上派出所所长 |
灵璧县镇(乡)级河湖警长名单
河流名称 |
河湖警长 |
职务 |
北沱河灵城段、岳洪河灵城段、 闫河灵城段、新汴河灵城段 |
彭庆祥 |
灵城镇派出所所长 |
岳洪河开发区段、闫河开发区段、新汴河开发区段 |
解勺星 |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
岳洪河虞姬镇段、闫河虞姬镇段、新汴河虞姬镇段、唐河虞姬镇段、新濉河虞姬镇段 |
王飞 |
虞姬镇派出所所长 |
北沱河韦集镇段、沱河韦集镇段 |
谷明 |
韦集镇派出所所长 |
北沱河向阳镇段、新汴河向阳镇段、岳洪河向阳镇段 |
王彦杰 |
向阳镇派出所所长 |
北沱河黄湾镇段、沱河黄湾镇段 |
钱建新 |
黄湾镇派出所所长 |
北沱河娄庄镇段、沱河娄庄镇段、新汴河娄庄镇段 |
李强 |
娄庄镇派出所所长 |
新汴河杨疃镇段、闫河杨疃镇段、新河杨疃镇段 |
张林峰 |
杨疃镇派出所所长 |
新濉河尹集镇段、唐河尹集镇段、新河尹集镇段、拖尾河尹集镇段 |
赵君 |
尹集镇派出所所长 |
拖尾河朱集乡段、运料河朱集乡段、新杨河朱集乡段 |
崔天放 |
朱集乡派出所所长 |
新杨河游集镇段、运料河游集镇段、老运料河游集镇段、洪山河游集镇段 |
李健 |
游集镇派出所所长 |
新杨河下楼镇段、运料河下楼镇段、老运料河下楼镇段、洪山河下楼镇段 |
刘昭 |
下楼镇派出所所长 |
新濉河浍沟镇段、唐河浍沟镇段、拖尾河浍沟镇段、三渠沟浍沟镇段 |
范宝 |
浍沟镇派出所所长 |
唐河禅堂镇段、新濉河禅堂镇段、新河禅堂镇段、闫河禅堂镇段 |
刘威 |
禅堂镇派出所所长 |
新濉河冯庙镇段、老虹灵沟冯庙镇段 |
姜永 |
冯庙镇派出所所长 |
新濉河大路乡段、三渠沟大路乡段 |
程杰 |
大路乡派出所所长 |
三渠沟渔沟镇段、运料河渔沟镇段 |
徐欣 |
渔沟镇派出所所长 |
三渠沟朝阳镇段、运料河朝阳镇段、老运料河朝阳镇段 |
郭飞 |
朝阳镇派出所所长 |
老虹灵沟大庙乡段 |
李飞 |
大庙乡派出所所长 |
潼河高楼镇段 |
陈阳 |
高楼镇派出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