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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水利局关于灵璧县聚力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26 11:20 责任编辑:水利局政务公开

项目统一代码:91341323578529090X(1-1)

灵璧县聚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灵璧县聚力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资料已收悉。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灵璧县聚力混凝土有限公司30万m³ /a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及其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对你公司项目取水许可申报提出意见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取用水方案。项目生产取用地下水,生活使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取水口位于安徽省灵璧县杨疃镇邱庙村,取水井坐标为:117°29′57″、北纬 33°37′30″,项目年生产取水量为4.74万m³。

二、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

三、本项目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要按照取水工程验收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取水许可证。

四、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我局的监督管理,要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取用地下水资源的水资源费。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上报、台帐等用水管理工作。

五、在取用水期间,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六、若本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七、本项目待地表水厂供水管网覆盖你公司区域后,你公司应自行封闭原地下取水口,改用自来水。

灵璧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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