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水利局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浏览量:  【字体:   】

灵璧县水利局召开河长制和贯彻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9-04 16:37 责任编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发布地点:灵璧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主持人:闫光  

 

一、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3月15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县水利局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河长制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并要求起草组成员要充分考虑我县河流分布情况,做到县级主要河流应纳尽纳、不遗不漏。

5月初,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初步形成,并呈送各位领导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并于2017年5月8日印发。方案明确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县级“总河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8位副县长担任县河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河长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了16个县级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并分别确定了成员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的责任体系。下设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第一副主任由县环保局副局长吴彤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7月10日,根据省市要求,为确保我县河长制工作能够全面快速推进,县河长办 印发出台《灵璧县“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灵璧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灵璧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灵璧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共享制度》等三制度一办法。8月4日召开县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月12日至20日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再次核查。8月15日到20日安装县级河长制公示牌15块,水污染标识牌5块。8月21日,各乡镇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相继出台。由17个乡镇成立乡一级河长办公室。县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服务8月底前采取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招标,10月底前可完成方案编制工作。乡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力争10月底前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是乡镇工作进度缓慢。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乡镇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二是人手不足,经费紧缺。河长制工作涉及的工作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加上人员不足、经费紧缺,给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带来很大障碍。

三是污染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其中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难度较大,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水利局和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病险水库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8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争取做到三到位;建设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