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25工业-7号地块(灵璧县农业科技园区A区地块)、2025工业-8号地块(灵璧县A-05-10地块钢结构生产制造项目)、2025-3号地块(灵璧县薄山路与洪河路交叉口东北侧01地块)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5工业-7号地块 |
灵璧县农业科技园区A区地块 |
北部开发区迎宾大道东侧、龙山大道北侧
|
293.571 |
工业 |
≧1.0 |
≧40%
|
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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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816.423 |
2025工业-8号地块 |
灵璧县A-05-10地块(钢结构生产制造项目) |
杨疃镇光明村嫩江路北侧、华山路东侧
|
58.2045 |
工业 |
≧1.0 |
≧40%
|
50年 |
5.6 |
325.95 |
2025-3号地块 |
灵璧县薄山路与洪河路交叉口东北侧01地块 |
洪河路北、薄山路东侧、安徽荣业纺织有限公司南侧
|
5.39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加油站) |
≤0.5 |
≤40% |
40年
|
97 |
523.218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2025工业-7号地块(灵璧县农业科技园区A区地块)、2025工业-8号地块(灵璧县A-05-10地块钢结构生产制造项目)、2025-3号地块(灵璧县薄山路与洪河路交叉口东北侧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竞买人应为公司法人。
2.2025-3号地块(灵璧县薄山路与洪河路交叉口东北侧01地块)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商务部门核准的预核准通知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8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5月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5时。
六、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张先生: 13955799559 汤女士:17305579255
孙先生:18096462727 李女士:0557-6155270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帐号:18871131319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340501727208000003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灵城支行
帐号:122202010400033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1312050029300152979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