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项目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413232025GG0048529、49575进行批后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4月9号—2025年4月18号
在公告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对该项目审批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可通过书面方式向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进行反映的,视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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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