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环委:
贵委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4007号《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总方针,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等基本原则,积极推进我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我局于2017年编制了《灵璧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明确了全县2017-2025年废弃矿山治理任务。针对各个矿山存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先把县城规划区、“三线三边”、地质公园等急需治理的矿山纳入了近期规划(2017—2020年度);砖瓦窑厂纳入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一并治理;其它待整合矿山,在建、生产矿山,放在2020年以后,逐步分批开展治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修复治理水平。近年来,我县共计实施项目90个,治理面积12000余亩,通过市场化运作及县财政投资等方式,加大项目投资力度,共计投资3亿余元保障项目实施。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近年来共申请和使用省级补助资金1000多万元,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有力保障了我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平。
(三)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加强矿区资源综合利用。认真领会《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9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相关激励政策,盘活矿区内资源,加强了土石料、土地指标等资源的再利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不断总结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增砖添瓦。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7-6022793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