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规划布局。筹备并组织召开了5次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35个议题,顺利保障灵璧县快递物流园、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二期、灵泗50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按照各镇需求,完成了5个村庄规划的审查工作。完成了《灵璧县村庄规划编制通则(初步成果)》,为下一步节约村庄规划编制费用,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做好准备工作。完成开发区武当山路、灵泗变500千伏、竹园110千伏输变电、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二期)项目、江山名著建筑城等15个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组织城区客运一体化二期项目、汽车站搬迁项目、城西地表水厂、碧桂园政务、、红星檀宫、、和润佳园、等34个项目的规划核实、验收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结合全县重点项目清单,认真梳理项目的用地需求,全流程提供服务保障。完成何山水库、农民建房项目用地组卷报批,面积400余亩。备案黄牛养殖企业项目4个,面积500余亩,完成选址项目5个,面积550亩。受理省、市预审与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件2件,用地面积1215亩。全县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69.36亩、处置闲置土地433.73亩。完成土地收储约1200亩,出让住宅用地141亩,出让金额4.32亿元;工业用地1003.6亩,出让金额5620万元。
(三)防范安全风险。耕地保护是首要政治任务, 采用无人机航拍对全县可以作为补充耕地的林地、果树等农用地开展全面调查,建立补充耕地面积16000余亩,及时将耕地恢复工作任务下发乡镇,有序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持续开展违法乱占耕地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值班工作责任,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信息。推进2024年矿山治理项目的进程,目前我县31个项目完成设计方案编制,7个生态重建项目具备销号条件的有6个;22个自然恢复项目具备销号条件1个,其余项目均处于施工阶段;2个转型利用项目可直接编制报告申请销号。继续推进灵璧县娄庄镇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灵璧县凤山-申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两个采矿权出让工作。
(四)遏制违法行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反馈涉及我县非农化问题图斑32个面积24.56亩。截至目前,已经组卷报批14个面积11.48亩;拆除复耕整改到位11个8.08亩;正在整改1个面积1.15亩;未整改6个面积3.85亩,均为农民建房。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县盗采灵璧石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向市局申请验收销号。南京局督查反馈灵璧县马山加工厂工业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待“四证”齐全后,联系矿产资源评估公司重新编制马山加工厂结余石料评估报告,对多余石料依法处置。
(五)提高业务能力。完成我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及2024年度第一季度日常变更395个图斑的外业举证及内页研判。通过“4.15国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结案5件均胜诉,胜诉率100%;协助配合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
二、下半年工作谋划
1.耕地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绿化廊道整治工作。今年5月,我局将1564个主要道路两边廊道绿化整治图斑下发各镇,面积15624亩,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复垦1752亩,基本上属于上年度复垦,今年工作进度缓慢,下部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中“预调出待整改”地块再次下发,督促抓紧时间落实整改。
2.违法用地整改。一是加快2024年第一、二季度非粮化图斑整改。2024年第一季度非粮化图斑26个,13个图斑需整改,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11个,需拆除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4个;大庙、冯庙、禅堂、娄庄韦集镇未整改。2024年第二季度非粮化图斑77个面积142.85亩,(耕地114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3.91亩),具体图斑已发至各镇,抓紧时间落实整改。
二是加快南京督察局反馈非粮化图斑整改。2024年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反馈我县非粮化图斑5个,均为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涉及黄湾、禅堂、向阳、浍沟镇。根据宿州市土地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函,该5个问题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
3.要素保障工作。加快2024年第1批次增减挂、第5批次增减挂,2024年第3批次村庄建设用地、2024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完成我县700亩计划指标任务。完成单选项目S223、S223南段、奎濉河治理、引江济淮二期项目、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组卷报批工作。 完成1批村庄建设用地(农民建房)的组卷工作,重点对涉及农民建房违法卫片图斑进行审批。加快推进2024年批而未供任务1300亩用地处置,9月底完成组卷审批; 做好2024年一中东侧2宗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招标工作,并开展具体业务工作;继续跟踪中煤三建项目部、奥立临时道路2宗临时用地报批建设,确保2024年系统销号。推进灵璧一中东侧、K41奇石公园南侧地块商业、K38剩余地块、K25东侧地块,轴承产业园A区等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出让工作。
4.国土规划工作。做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入库工作;督促编制单位积极开展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方案的修改完善,尽快提交规委会审议,尽量降低村庄规划编制成本;提前谋划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方案,按照《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和不实施两个方向,都要谋划,聚焦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做靠空间保障。
5.汛期地质灾害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严格对照年度31个矿山生态修复目标任务,针对已竣工的20个项目,密切配合市局做好年度任务销号及图斑销号工作,确保10月份上传至项目移交阶段;针对未完工11个项目,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技术指导,待项目竣工完毕后及时申请专家验收,确保规定时限内前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尤其是现在尚未进场的3个项目,督促加快前期进场的构筑物拆除工作,加快施工进度,以上所有项目确保9月份完成施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汛前调查成果及现状,加强排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居民房屋周围的高陡斜坡、重要矿区和在建工程等,提前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并制作地质灾害明白卡等,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到周边群众手中,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以确保汛期安全。同时,梳理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料,确保该项工作市级考核不失分。
6.矿业权出让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进2个拟出让采矿权挂牌工作,积极主动对接市局、省自然资源厅寻求业务及政策指导。指导灵璧县堌子山-九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基础建设工作。推进娄庄镇火龙山整合点采矿权矿山企业签订实物返还协议书,采矿权无纠纷、实物返还协议无异议承诺书,息诉罢访承诺书,权利放弃承诺书等相关协议,按期完成销号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