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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灵璧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来源: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25 16:04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做好2022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单位起草《灵璧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真研读,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426日(星期上午11:30前,将征求意见表扫描件反馈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潘贵良   

  话:0557-6081506

  箱:853019591@qq.com

附件:1. 征求意见表

2. 2022年度灵璧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424日

关于征求灵璧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反馈意见

 

                         

 

 

 

 

 

 

 

 

 

 

 

灵璧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工程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县地处淮北平原北部,根据本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将本区域的地质灾害划分为两大类型:

(一)缓变型地质灾害。此类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一是城区长期开采地下水引起水位下降;二是城市工业“三废”排放及城市污水排放入渗造成的地下水源污染。此类地质灾害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及人口的增加将日趋严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发地质灾害。1、辖区内露天采石厂,由于开采边坡较陡,特别是顺层开采,在雨季或开采时,易发崩塌(滑坡),此类灾害大多造成人员伤亡。2、平原区采挖粘土矿引起的地面崩塌,此类灾害易造成人员伤亡,破坏道路和村庄房屋。3、采挖灵璧石形成较大土坑,引起地表塌方。因此,必须引起各相关乡镇(开发区)和部门高度重视,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全面调查,重点地区主要包括涉矿乡镇和灵璧石产地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排查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并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采取防治措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及分布

(一)降雨因素。持续性降雨、大暴雨是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县降水期,在具备成灾条件的地段会诱发地质灾害。

(二)人为因素。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乱砍滥伐树木、破坏坡面植被、修造人工梯田使降雨容易渗入坡体,可导致滑坡、崩塌;依山切坡建房、修建公路等工程开挖斜坡,会造成坡体下部失去支撑、降低坡体的稳定性,也容易引发滑坡、崩塌;顺沟堆放大量堆积物或采矿形成的废渣、废石,会导致滑坡或泥石流;地下采矿活动形成一定范围的采空区,使上方岩、土层失去支撑,可导致地面塌陷、裂缝;劈山开矿的爆破作业,会破坏斜坡的岩、土层结构,从而产生滑坡等等。

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娄庄、虞姬、经济开发区、灵城、浍沟、高楼、渔沟、朝阳、下楼、朱集、游集等涉矿乡镇及灵璧石主采区。           

、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制定2022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会同气象、水利、应急、交通、住建有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开发区)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加强对地质灾害险点的监测,由隐患点所在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监测值班,重点险区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娄庄、虞姬、经济开发区、灵城、浍沟、高楼、渔沟、朝阳、下楼、朱集、游集等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所在乡镇、村有关人员及隐患点附近村民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属地乡镇(开发区)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受威胁群众进行搬迁避让,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围栏,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针对全县地质灾害点分布实情,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尤其在汛期不定期进行监测,确保通讯畅通。应急局负责牵头,强化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气象、民政等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完善应急装备。要结合实际,统一规划,加强本辖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组织、资金上予以保证,切实提高防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把乡、村、组、工矿企业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报警、疏散、应急责任落实到具体村、组、个人和厂矿企业,强化对险情、险段的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避让、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险情,各属地乡镇(开发区)要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当发现险情预兆时,督促险区内村、组和相关单位及时确定预警信号,制定人员、财产疏散撤离计划(包括撤离路线和地点)。预警信号应简单实用,并在险区内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齐心协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不断完善“地方负责、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责任体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年度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组织实施,应急、气象、水利、建设、交通、住建等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防治工作,并根据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性质、规模、危害后果制定本部门的预防措施。

五、相关部门职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分析关注地质灾害风险,指导和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

县应急局:参与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参与灾害防范应对;参与指导和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矿山开采形成的安全隐患防治措施;负责处理经认定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程序引发的地质灾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气象服务,对暴雨(雪)、大风、雷电等地质灾害易发时期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技术服务、气象引起的地质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减灾工作;提供防洪、水土流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收集、监测汛情信息;督促指导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地质的查核、评估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灾情核查和信息管理;组织地质灾害救助;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县减灾救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救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水运设施的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交通畅通,开通救灾绿色通道;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

县科技局地震办:负责组织防震减灾科技宣传交流和科普工作,为政府提供防御地质灾害对策和建议;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以及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县住建局人防办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斜坡上的工程活动,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查工作,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负责指导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对地质灾害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建设和质量监督工作,为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财政地质灾害救济补助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地质灾害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报告重大地质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和疫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派遣医疗防疫、心理救助工作队伍和支持应急药品。

县教体局:组织开展校园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普及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辖区各幼儿园和学校,视情采取暂停室外教学活动、调整大型赛事活动、危险区域学校停课、组织师生转移等应对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县文旅局:负责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减灾救灾动态;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县公安局:负责重大地灾防治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指导灾区加强治安防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保障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要根据实际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明确值班人员和各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编制属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隐患排查情况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并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特别斜坡地段、高陡坡、河沟边、山谷口、矿山、工程建设工地等是重点排查区域。排查内容包括:地点、灾害类型、灾害规模、预兆特征、受威胁对象、排查时间、排查人等。对巡排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明确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协助配合各主管部门顺利推进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治经费,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协作配合。成员单位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信息共享。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三)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乡(镇)要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监测信息反馈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方案演习,增强群众识别、避让、应急处地质灾害的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前和汛期中的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方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地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五)严格制度执行

1、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并保持通讯畅通。

2、严格执行险情巡查制度。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定期检查制度,在汛期每周轮回检查一次,大雨、暴雨过后每日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地质灾害监测情况、隐患点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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