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抓紧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现就《灵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向各相关单位、部门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2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反馈至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17305579799
电子邮箱:1185056664@qq.com。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6日
(征求单位名单: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灵城镇、开发区、渔沟镇、冯庙镇、尹集镇、杨疃镇、虞姬乡)
灵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开展《灵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开展灵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建立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灵璧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灵璧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灵璧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及省市县发展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优化全域国土空间格局,落实重大空间布局,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中原地区文化旅游目的地、徐州都市圈现代制造业基地、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高质量推进新兴产业城、生态园林城、特色旅游城、文明和谐城“四型县城”建设,打造特色鲜明、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紧扣新时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深化国土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为国家及省市县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三、主要目标
科学制定新时代灵璧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目标和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城镇功能结构,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建设强度,推动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促进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提升未来灵璧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灵璧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切实促进灵璧县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底线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坚持战略引领、逐级管控原则
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充分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整体谋划新时代灵璧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县、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与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相一致。
(三)坚持区域联动、统筹协同原则
坚持区域联动,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经济带、中原城市群、徐州都市圈、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配置要素资源,大力推进全域城乡统筹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优化各类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通过“增绿留白”等方式适当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开敞空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坚持多规合一、协调衔接原则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充分吸收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相关规划成果,发挥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和统一行使用途管制的体制优势,树立空间规划的共同价值取向,以空间结构优化和国土空间治理为主要宗旨,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
(六)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原则
尊重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来灵璧县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体现灵璧县鲜明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规划韧性,允许规划“留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注重规划时效性,使得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五、主要任务
(一)统一规划编制基准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现状基础数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要求,细化灵璧县国土空间用途分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国土空间定位基础。规划数据库建设和规划图件制作按照国家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和图件制作标准执行。
(二)评估规划实施成效
开展现行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双评估”,全面总结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析两规差异与原因,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厘清思路、明确目标和重点。
(三)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研究、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研究和灵璧县融入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等。
(四)明确规划战略目标
落实国家、安徽省和宿州市重大战略部署,对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统筹灵璧县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求与可能,确定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目标定位,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全域空间发展战略。科学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
(五)确定全域空间格局
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结合规划目标与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要素和各类城乡发展要素布局,构建城乡融合,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统筹确定生态保护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城乡居民点格局;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科学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提出国土用途结构优化的重点与方向、城镇功能优化的目标与重点、乡村振兴目标与路径,并制定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方案;确定全域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综合防灾减灾避灾设施布局;提出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城镇密集地区协调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统筹配置等方面要求;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优化确定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等,构建出高水平蓝绿网络与公共空间、高品质居住社区与公共服务、高质量创新体系与产业布局。
(六)明确规划管控要求
落实省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开发、修复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内容;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提出分区分级分类管制要求和具体措施;统筹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管控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预控;明确城市空间、公共中心、历史保护、城乡风貌等方面管控要求,划定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建立全覆盖均等化公共中心网络,明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及原则,构建15分钟优质生活圈;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化传承、河流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性要求;统筹地上地下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安排,对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等专项提出原则和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内战略留白空间,应对未来发展不确定性,用于重大事件、重大功能项目建设。
(七)推进国土整治修复
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原则和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明确地质灾害、滑坡等自然灾害防治主要目标和措施;提出城市更新原则和要求,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八)分解落实指标任务
落实上级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优先要求,统筹考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同发展以及城乡融合发展要求,分解确定下级规划控制指标,明确下位规划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分解落实要求,完善并强化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九)近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根据市级规划近期实施要求和本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规划的近期实施做出统筹安排,提出近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近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六、范围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为县行政辖区范围,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两个层次;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乡镇域和乡镇驻地两个层次。
灵璧县域:国土总面积2125.1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为城市功能控制区所涉及的开发边界的围合区域。
乡镇域:为所在乡镇行政管理的所涉及的全部围合区域。
乡镇驻地:为乡镇功能控制区所涉及的开发边界的围合区域。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19年,近期为2025年,与“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保持一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七、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件和数据库等。
(一)规划文本
灵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以法条化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表格等。
(二)规划图件
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总图、城镇(村)体系规划图、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规划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城市“四线”控制图、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图等规划图。规划图件按照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及安徽省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规划附件
附件包含规划说明和专题研究报告集。
专题研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六项,在编制过程中针对新要求、新问题适时调整专题数量和研究方向。
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2.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研究;
4.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5.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研究;
6.灵璧县融入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
(四)数据库
灵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成果数据库(包含县域、中心城区等规划内容)。
(五)规划系统
同步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上报。
八、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0年2月-3月)
成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审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协调重大事宜、论证规划成果。
成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组建规划编制专班,负责具体工作。
组建技术团队。注重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组建规划编制技术团队。依法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专业背景的技术单位,承担规划编制技术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组织、责任分工、任务内容、阶段目标、进度安排、决策机制、经费保障等内容,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划评估与基础研究阶段(2020年3月-5月)
进行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双评估”,形成规划实施评估成果,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议。
在“双评估”和衔接市级“双评价”基础上,结合“三调”成果,针对重要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规划方案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三)规划方案编制阶段(2020年5月-8月)
按照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有关规定,进行规划方案编制,形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
同步开展数据库、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四)规划方案论证阶段(2020年8月-10月)
规划成果由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公示后,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五)规划成果报批阶段(2020年10月-12月)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站位
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坚持统一规划,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领导,成立灵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协调解决来灵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统筹协调规划编制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由政府办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环保分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切实发挥政府主体责任,构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根据部门职能按时提供相关基础数据、资料,对各阶段空间规划征求意见成果进行审查,及时确认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重大规划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三)强化技术支撑
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组建规划咨询专家库,在编制过程中定期对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的阶段成果进行咨询指导,并参与方案审查、论证等工作。
(四)做好经费保障
本着规划先行、统筹发展的原则,应认真落实工作经费,将规划编制经费预算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预算纳入财政预算,充分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五)全程公众参与
秉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共建共治过程。建立健全多方协商机制,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规划认知,为规划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规划批复后要及时公开,推进形成共谋、共用、共享规划实施机制。
附件1:
灵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武云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孙荣才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旭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钟 鸣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皮殿飞 县财政局局长
刘 兵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姬在杰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庄维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殿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正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晏金两 县水利局局长
邱 峰 县商务局局长
娄成华 县气象局局长
李祥荣 县民政局局长
尤计存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卢灿龙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玉敏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尹传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 锰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先宏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启海 县统计局局长
王 群 县公共资源管理局局长
朱荣涛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梁海晶 灵璧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胡茂臣 灵城镇镇长
张 波 韦集镇镇长
朱鹤鸣 向阳乡乡长
胡 僧 黄湾镇镇长
顾 明 娄庄镇镇长
孙 建 杨疃镇镇长
叶 萍 尹集镇镇长
王曙光 浍沟镇镇长
王宏伟 朱集乡乡长
马 健 游集镇镇长
刘 明 下楼镇镇长
王计洲 朝阳镇镇长
王 柱 渔沟镇镇长
张 浩 大路乡乡长
周灵宁 高楼镇镇长
张 诚 大庙乡乡长
薄文杰 冯庙镇镇长
王 强 禅堂乡乡长
靖 宇 虞姬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武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旭昊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言方、刘团结、苏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规划编制主要工作分工
发展和改革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文本、图件、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业经济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工业经济和“两化”融合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自然资源管理(林业)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开展国土空间战略目标与格局研究、国土空间管控研究、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研究;提供规划编制涉及本部门所需地理信息、国土调查、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规划等相关文本、数据和图件资料。负责提供森林和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及有关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森林和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新规划、新构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城乡建设文件、图件、数据及电子信息资料;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交通综合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交通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农业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现代农业、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水利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水利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省水利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文化发展与保护、旅游规划相关图件、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文化、旅游保护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防灾减灾相关的规划成果;提出至2035年有关防灾减灾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统计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统计数据及统计年鉴等,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各项经济发展数据,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负责提供信息化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业务接入和信息共享,推进相关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和利用。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标准体系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