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省启动实施“11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着力打造徽风皖韵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镇(乡)和示范村,有力有序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兼顾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正常推进区、持续攻坚区等区域,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探索符合本地区特点、形式多样的乡村振兴模式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坚持在优势和特色上做文章,做到优势更优、特色更特。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统筹布局、健全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示范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向示范县、镇(乡)、村集聚。
——坚持严格标准、示范先行。按照打造乡村振兴安徽样板的目标要求,科学确定示范县、镇(乡)、村示范条件,严格按条件组织竞争性筛选,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出”,切实发挥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
——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振兴。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把惠农富农作为示范工作的着力点,创新破解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社会治理、农民增收等方面突出问题,为全省乡村全面振兴趟出路子。
(三)目标任务。按照“创建10个左右示范县、100个左右示范镇(乡)、500个左右示范村”目标任务,围绕示范重点内容,推动传统农业农村农民向“徽美农业、徽韵农村、徽智农民”转变,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打造“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乡村全面振兴“安徽样板”。
二、示范内容
示范县、镇(乡)、村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五大振兴,突出地域特色,探索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好经验。
(一)产业兴旺。示范县要围绕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工程,因地制宜发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建设,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具有较好基础。示范镇(乡)要具有典型性、有代表性,主导产业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产业联农带农作用明显,经营主体活跃,农民增收显著。示范村要有可持续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且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50万元或近三年年均增幅不低于40%。
(二)生态宜居。示范县要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村庄空间布局,依据规划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科学有序开展村庄建设,健全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体系较为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示范镇(乡)能有效落实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有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镇(乡)域范围内环境整洁舒适、宜居宜业宜游。示范村能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和自然宜居村庄,着力打造集美丽庭院、美丽田园、美丽村落于一体的秀美村庄。
(三)乡风文明。示范县能有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县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70%以上。示范镇(乡)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中心达到等级标准,文体广场、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等设施合理布局,组建乡村文体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村史典故、民风民俗、传统手艺、祖训家规等得到有效挖掘和传承。示范村能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加强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的帮扶,依法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推广乡风文明积分制等方式,让有德者有所得。
(四)治理有效。示范县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工作,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组织队伍,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示范镇(乡)要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等工作。示范村在推进网格化治理上卓有成效,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成效较好,村规民约覆盖率达到100%,做到乡村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五)生活富裕。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型性收入提升四个行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各类资源资产,充分释放改革活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好农业相关补贴制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示范县、镇(乡)、村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分别高于全市、全县、全镇(乡)平均水平10%以上。
三、实施程序
(一)编制方案。申报示范的县、镇(乡)、村按照示范方案模板(见附件),认真组织编制示范实施方案,做到方案内容详实、示范内容突出、举措精准有效。示范镇(乡)和示范村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示范县实施方案由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市县遴选。示范县每市推荐申报数量限报1个,示范镇(乡)和示范村按照乡镇数比例由各市等额统一推荐(具体指标见附件),符合条件的民族乡村,予以适当优先考虑。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行政区划、资源禀赋、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社会治理等因素,择优推荐示范基础好、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模式易复制易推广的县、镇(乡)、村组织申报推荐。于8月31日前将示范县、镇(乡)、村名单和示范县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审核。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示范县方案进行综合审核,优先筛选基础好、思路清、举措实、有特色的县,作为省级示范县候选名单。
(四)审定发布。示范县、示范镇(乡)、示范村候选名单,经会议审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委农办负责“11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统筹协调,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具体推进示范工作。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推进机制,各示范县要落实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要当好“11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一线总指挥”,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协调解决示范中的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稳步增长。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各类农业农村示范创建项目要优先向示范县、示范镇(乡)、示范村倾斜。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文化能人、乡村工匠等人才,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大业。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抖音等网络自媒体加大对“11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推进示范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经验和范例,示范带动其他县、镇(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健全评估机制。健全乡村振兴示范工作评估机制,将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示范县、镇(乡)、村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出”,从2023年开始,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每年对示范县进行监测评估,及时通报监测评估结果,确保高质量完成示范工程目标任务。各市也要对示范镇(乡)、示范村进行监测评估,并将监测结果和变更情况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宗查查、张亮,联系电话:0551-62644113。
附件:1. 全省“11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分市指标
2. “11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全省“11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分市指标
市名 |
示范县名额 |
示范镇(乡)名额 |
示范村名额 |
备注 |
合肥市 |
1 |
8 |
40 |
|
淮北市 |
1 |
3 |
15 |
|
亳州市 |
1 |
6 |
30 |
|
宿州市 |
1 |
7 |
35 |
|
蚌埠市 |
1 |
4 |
20 |
|
阜阳市 |
1 |
10 |
50 |
|
淮南市 |
1 |
6 |
30 |
|
滁州市 |
1 |
7 |
35 |
|
六安市 |
1 |
10 |
50 |
|
马鞍山市 |
1 |
4 |
20 |
|
芜湖市 |
1 |
5 |
25 |
|
宣城市 |
1 |
6 |
30 |
|
铜陵市 |
1 |
4 |
20 |
|
池州市 |
1 |
4 |
20 |
|
安庆市 |
1 |
10 |
50 |
|
黄山市 |
1 |
6 |
30 |
|
合计 |
16 |
100 |
500 |
|
附件2
“11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一、基本概况。
包括示范县、镇(乡)、村基本情况,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的成效。
二、示范内容。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不同领域,结合区域特色,确定不同的示范侧重领域,提炼形成易推广的典型模式。
三、主要做法。
详细说明本地在推进乡村振兴示范过程中的工作举措。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附件。
(可附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