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灵璧县财政局印发《灵璧县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灵牧水字〔2022〕21号)。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相关背景。2022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2022〕33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关》(皖财农〔2021〕1463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2〕31号),明确要求做好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调整实施工作。
(二)编制依据。
1、依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2〕31号),本次分配给我县补助资金壹佰零伍万元(105万元)。
2、2022年4月15日,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印发《宿州市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二是稻鱼综合种养;三是甲鱼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四是渔业资源养护。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稳定实施政策、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提高渔业设施设备水平,强化渔业资源环境养护,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渔业生产水平、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思路。
一是贯彻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2022〕33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皖财农〔2021〕929号)文件要求,以稳定实施政策、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出发点。
二是紧扣我县实际。结合我县渔业投资现状和发展实际,落实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印发《宿州市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因地制宜推进渔业绿色健康养殖、集约化养殖以及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逐步培育和壮大我县水产养殖龙头企业,推进我水产养殖持续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是沟通会商。县畜牧中心及时将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印发《宿州市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转发县财政局,会商灵璧县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
二是起草方案。县畜牧中心组织力量起草了《灵璧县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征求了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县财政局的意见。
三是集体决策。2022年5月25日县畜牧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扶持龙头企业7个,池塘标准化改造400亩,池塘平均亩产提高6%,池塘尾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率提升10%。力争2023年底我县工厂化特种水产品养殖企业达到15家、项目涉及的养殖户满意度80%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4个,补贴资金总额60万元)。按照“池塘规整、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生态优美”的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支持开展整形清淤、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施等养殖池塘改造,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等养殖尾水治理,以及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积极推广农业农村部推荐的引领性技术,探索应用适合本地区的改造治理模式,打造一批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规模养殖基地,提高养殖池塘综合生产能力。通过项目建设和示范带动,当年池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率提高10个百分点。对完成方案要求实施内容并通过验收的养殖主体每户给予15万元补助。
(二)稻渔综合种养项目(1个,补贴资金20万元)。符合稻鱼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的(损害稻田的粮食生产功能,严格保护耕作层,开挖沟函面积不得超过稻田面积的10%)、当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1000亩以上(含1000亩)。合法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类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重点支持参与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水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集约利用水域资源,加快传统落后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项目。
(三)甲鱼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2个,补贴资金20万元)。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较强产业带动力、市场竞争潜力,合法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工厂化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养殖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建设单位应积极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进甲鱼养殖大棚升级改造,因地制宜支持开展生态沟渠、管道、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以及尾水监测、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打造一批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甲鱼工厂化养殖基地,提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四)渔业资源养护项目(1个,资金总额5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水生动物防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渔业渔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巡查等。主要内容包括:水生动物疫病检测(采集样品按市场价支付费用),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仪(检测试剂卡、冰柜、刀具、防护用品等),水产养殖尾水检测仪(检测试剂卡、采样工具),无人机(用于渔业渔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渔业安全水产培训。
六、保障措施
从严格项目管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资金使用、健全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油补资金切块予以支持及实施主体自行筹措。为做到奖补政策公开、资金安排公开、奖补结果公开,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水平,县畜牧中心成立了领导小组,从项目申报、现场审核、专家评定来确定具备实施条件、有事业心、有能力的养殖户作为实施主体。
七、创新举措
(一)做好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县水产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组织技术专家现场核查,从而为制定灵璧县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奠定良好基础。
(二)实行项目进度周报制度。县畜牧中心委派实施主体所在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每周对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和质量现场查验。责成实施主体上报施工进度和施工照片。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认真宣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贯彻省、市、县关于做好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规范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申报的公开公正透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绩效评价,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
九、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县畜牧水产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魏义明
股室联系人:魏学柱
咨询电话:602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