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灵璧县科级事业单位(委、办、局)调整更名的批复》(灵编发[2019]38号)精神,将“灵璧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更名为“灵璧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灵璧县农业农村局管理。
灵璧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农机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牌证管理。
3、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调解;管理和指导全县农机维修、供应、服务单位;负责对全县农机维修网点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和资格等级认证管理;负责农机维修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机化生产作业;负责农机机务、作业、生产管理标准的拟定。
5、负责全县各种农业机械的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工作。
6、负责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普及;负责全县农机化推进和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管理和组织实施。
7、负责全县农机化专用物资、资金的计划编制、申报、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连栋温室大棚补贴等农机化政策;负责全县农机化政策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农机化技术人员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教育培训、技能考核和认证工作;负责全县农机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0、负责扶持发展和指导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工作。
11、依法组织全县农机化发展和农机行业统计和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全县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发布农机行业信息。
12、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和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股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会议组织、劳动工资、来信来访、文明创建、计划生育、职称评聘、信息宣传、综合治理和组织人事、财务代办、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周雪 联系电话:0557-6023451
(二)农机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县农机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指导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协调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连栋温室大棚补贴等惠农政策资金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机销售、维修、作业市场管理;对全县农机维修网点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和资格等级认证管理;负责全县农机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机化生产和农机机务、作业、生产管理标准的拟定;农机化专用物资、资金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全县农机化统计工作;负责其他农机管理业务工作。
负责人:张四运 联系电话:0557-6036036
(三)科技教育股
负责指导全县农机化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有关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农机化建设技术推广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农机行业职业技术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推广;负责全县农机化技术人员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技能考核和资格认证;负责全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的监督指导;协助中心领导协调、指导农机化推广站和农机化学校工作。
负责人:曹翔宇 联系电话:0557-6022451
单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宿泗路5号 联系电话:0557-6022451 邮编:234200 邮箱:lbnjj60224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