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皖发〔202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公开发布,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实施意见》出台有什么背景?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释放出重农强农的鲜明信号。文件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将深化农村改革贯穿全篇,是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必须遵循的纲领性文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三农”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新提升。同时,农业农村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呈现许多新趋势新特征,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正处在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加速迈进的关键期,必须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积极探索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有效路径,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坚实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
2.《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共6大部分、30条,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系统部署。
一是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推动乡村富民产业升级。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农业对外开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是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五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六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统筹推进林业、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3.《实施意见》有哪些特色亮点?
一是贯彻中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逐项逐条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
二是体现安徽特色。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具有鲜明安徽特色的“三农”工作,如江淮粮仓建设、种业振兴、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等,突出进行部署。
三是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改革正确方向,明确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
四是注重细化实化。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列出一批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做到有抓手、有载体,同时研究提出2025年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力求具体量化,做到能操作、可落实。
4.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强调要扛牢粮食保供责任,《实施意见》有哪些落实举措?
扛牢粮食保供责任,建设江淮粮仓,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的殷殷嘱托。《实施意见》提出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并作出系统部署安排。
一是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多种粮、种好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1亿亩、产量825亿斤以上,巩固大豆、油菜扩种成果。推进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二是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持续整治“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建设、验收、管护机制。
三是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生物育种安徽省实验室等高能级生物育种创新平台,争创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安徽基地,打造合肥“种业之都”。培育壮大优势种业企业,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四是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百项农业重大科技攻关”。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积极发展未来农业,谋划建设未来农业产业园。
五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实施10座大中型病险水库、6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20条中小河流治理和怀洪新河灌区建设。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
六是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现水稻、小麦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及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强化对产粮大县政策支持。
5.《实施意见》主要部署了哪些农村改革任务?
改革创新是安徽最为宝贵、最具优势的遗传基因。我省作为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今年《实施意见》通篇体现改革精神,同时也部署了一些具体改革任务。
一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高质量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年内到期的662万农户延包任务。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
二是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三是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推进“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推动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四是统筹推进林业、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高水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农垦改革,健全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
五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