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4年4月15日,安徽省商务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101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实施方案。2024年7月1日,宿州市商务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宿州市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宿商运行〔2024〕59号),要求各县细化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提升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灵璧县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草稿)。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我县农村电商快速发展,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制定该方案对推动我县县域商贸流通主体转型升级,引导农村电商与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完善数字流通设施,创新数字消费场景,引导农村电子商务从数量向质量转变、从产品向品牌转变、从政府投入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转变,建设开放、协同、创新、高效的县域电子商务生态圈,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7月30日,我局根据《宿州市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要求和具体任务,结合我县电商发展实际,制定了《灵璧县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2024年8月27日,我局通过办公平台书面征求了县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投资促进中心、团县委、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灵璧监管支局14家部门修改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9月2日,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形成了《灵璧县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送审稿)并送县领导审定。9月3日,《方案》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六大重点行动”,到2027年,力争成功申报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领跑县”、1个以上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和供应链服务企业、3个“安徽土特产”品牌、20名农村电商带头人,网商(店)数稳步增长,力争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增幅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传统商贸流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取得阶段性进展,电商对农村产业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新业态新模式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就业创业带动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五、主要内容
(一)市场主体壮大行动。一是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快电商主体招引,三是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
(二)产业集聚提升行动。一是深入融合农村电商产业链条,二是完善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三是推动“土特产”品牌建设。
(三)直播电商增强行动。一是建设县域直播电商基地,二是构筑专业直播电商阵容,三是丰富“直播+”应用场景。
(四)电商活动创新行动。一是举办农村电商专场活动,二是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三是加快发展新型消费模式。
(五)农村物流畅通行动。一是完善现代农村物流设施,二是提高农村物流集约化能力,三是创新发展农村商贸物流。
(六)公共服务升级行动。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引育,二是创新电商金融服务,三是拓展数字便民服务,四是提升示范项目质效。
六、创新举措
(一)在加快电商主体招引方面。为加大电商领域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全方位招商,将县投资促进中心增加为责任单位。
(二)在推动“土特产”品牌建设方面。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重点差异化打造兴程酱香鸭和地锅鸡、匠米辣牛肉酱、笑果鸡蛋、杨疃双孢菇、达园小磨香油、游集月饼等特色农产品品牌。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县有关单位协调合作,发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电商等多部门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政策统筹,解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要素支持。各单位应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鼓励将农村电商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推进城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局包含农村电商在内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
(三)做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企业以及农村电商带头人等作用,共同筹划组织农村直播电商等业务培训、赛事活动、展览展销等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大型活动,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和群众踊跃参与的联动局面。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引导作用,宣传农村电商典型案例,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增强典型示范作用。
(四)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通过业务培训、信息推送、分发手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市场主体的规范经营引导,共同营造健康稳定的市场经营环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