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暖民心·放心家政行动”
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家政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加快我县家政服务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灵璧县委办公室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暖民心行动”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办发〔2022〕10号)和《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精神,决定举办2023年灵璧县“暖民心﹒放心家政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为组织实施好本次竞赛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灵璧县暖民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灵璧县商务局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璧县总工会
灵璧县妇女联合会
灵璧团县委
承办单位:灵璧县家庭服务业协会
支持单位:灵璧县融媒体中心、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3年灵璧县“暖民心﹒放心家政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决定大赛重大事项,监督检查赛事各项工作和赛务工作,确保大赛规范有序进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灵璧县商务局,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二、竞赛职业(工种)
本次竞赛分为家政保洁、育婴护理两个职业(工种)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7日—28日
地点: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四、参赛人员
1、凡在我县从事家政保洁、育婴员工作,年龄 20-60(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2年以上的家政服务从业者均可报名参加。
2、在以往同类别职业(工种)竞赛中已获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技术能手”、“安徽省巾帼建功标兵”、“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的不得报名参赛。
五、竞赛内容及成绩评定
竞赛以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考核内容为基础命题;结合当前行业发展的需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分别按(理论)30% 和(操作技能)70%加权计分合成。
(一)竞赛形式
1、理论知识采取书面作答方式。
2、操作技能按照赛前抽签顺序参赛,采用单人竞赛形式,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操作技能内容
1.家政保洁包括:整理床铺、衣柜整理收纳、烫熨衣物3个实操项目;
2.育婴护理包括:婴幼儿呼吸道异物初步处理、婴幼儿沐浴推拿、婴幼儿精细动作游戏设计3个实操项目。
六、奖励设置
(一)奖励办法
(1)个人奖。竞赛每个职业(工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竞赛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2)优秀组织奖。开展竞赛活动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竞赛选手在各赛项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环节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予以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发放。
(三)颁发奖金
竞赛组委会对各职业(工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按每人1000元、800元、500元标准颁发奖金。
七、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0日
报名方式:参赛选手报名须填写《灵璧县暖民心·放心家政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和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以电子档形式传送至报名邮箱。
(二)理论知识竞赛
时间:2023年7月27日15:00
地点: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三)开幕式
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8:00
地点: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四)操作技能竞赛
时间:2023年7月28日(开幕式后)
地点: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五)闭幕式
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4:00
地点: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八、竞赛组织分工
本次竞赛成立竞赛组委会,具体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决定竞赛重大事项,监督检查赛事各项工作和赛务工作,确保竞赛规范有序进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组、宣传报道组、监督仲裁组、组织筹划组、后勤保障组、竞赛服务组。
1.办公室
设在灵璧县商务局,由主办方、承办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落实竞赛实施方案、经费使用管理等统筹协调工作(责任人:胡兴敏)。
2.评判组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组建专家团队,承担技术文件制定、竞赛命题、竞赛各阶段的评判,竞赛结果的汇总、发布和复核工作, 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各组别的评判员由县人社局推荐,竞赛组委会研究确定(责任人:胡兴敏、张宝、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
3.宣传报道组
工作职责:负责赛前宣传等工作;负责联络媒体,组织赛事报道工作;负责竞赛现场音乐、视频准备、播放等工作;设计制作竞赛宣传单页、展板等;负责宣传报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负责竞赛现场的摄影、摄像等工作(责任人:刘益科)。
4.监督仲裁组
工作职责:负责督导竞赛规范实施,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责任人:朱鹤鸣)。
5.组织筹划组
工作职责:制定竞赛总规则、大赛工作册、竞赛指南等;负责竞赛相关的报名、签到、人员审核等工作;负责赛场布置(签到处、电子屏),使用设备落实;负责竞赛所需的物料筹备及采购;负责赛事会务资料印制;赛中事务处理、嘉宾接待;配合各组做好与竞赛相关的工作(责任人:胡兴敏)。
6.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比赛场地确定;负责竞赛的会场、考场布置;负责竞赛期间用餐安排;负责竞赛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负责开幕式、颁奖仪式场地的布置;负责证书、奖牌、奖金牌等制作;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人:刘益科、钱立加)。
7.竞赛服务组
工作职责:负责竞赛签到、物料发放;负责竞赛过程中引导、指引工作;负责用餐预定及人数统计;负责实操项目统分、计时工作;负责竞赛前期、中期及后期会场清洁整理工作;配合各组做好与竞赛相关的服务工作(责任人:王丹、刘晓晓、程莉)。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本次技能大赛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暖民心行动的重要举措,组委会要认真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家政服务企业和选手参赛的积极性,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用”的目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组委会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媒体的优势,通过本地知名新媒体平台、自建新媒体平台、各协办单位网站及平台等多渠道对大赛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发动。
(三)安全保障,科学防范。切实加强竞赛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安保须知、安全隐患规避方法及突发事件预案,设立紧急疏散路线及通道等。
附件:
1、灵璧县“暖民心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2、灵璧县“暖民心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3、灵璧县“暖民心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4、灵璧县“暖民心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规则
灵璧县商务局
2023年7月12日
附1:
灵璧县“暖民心﹒放心家政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朱鹤鸣 灵璧县商务局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胡兴敏 灵璧县商务局 副局长
成 员:陈昌学 灵璧县人社局 党组成员
王和平 灵璧县总工会 副主席
高 艳 灵璧县妇联 副主席
陶 杰 灵璧团县委 副书记
刘益科 灵璧县商务局科技信息服务股 股长
陈蒙蒙 灵璧县家庭服务业协会 会长
附件2:
灵璧“暖民心﹒放心家政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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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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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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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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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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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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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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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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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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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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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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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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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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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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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曾参加过何种同类比赛?得奖情况?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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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 急 联络人 |
联络人姓名 |
关 系 |
职 业 |
联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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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电子档报送至LBXSWJ2020@163.COM邮箱。
附件3:
灵璧县“暖民心﹒放心家政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参赛项目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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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灵璧县“暖民心﹒放心家政行动”首届家政服务技能竞赛规则
竞赛期间,竞赛选手、评委、工作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技能操作过程中选手着装不得出现任何单位的名称和标识。
一、抽签办法
1、参赛选手须持居民身份证报到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竞赛顺序并登记。
2、理论知识竞赛时须按证号对号入座,实操竞赛按照抽签决定先后顺序。
二、理论知识竞赛
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书面作答方式,满分100分。
(一)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需在考前15分钟凭参赛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为弃赛
3、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纪律和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批评教育、试卷作废或取消竞赛资格。
(二)答题时间。考试题目在规定的90分钟内完成,超时视为作弊。
三、实操考核
1、参赛人员必须佩戴竞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遵守赛场规则,严格遵守规程和安全规范,自觉接受评委的监督和警示。
3、参赛人员严格应严格遵守参赛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赛场。
4、参赛人员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评委同意后做特殊处理;参赛人员不得借故提出重新检测或终止竞赛,一经发现,取消竞赛资格。
5、参赛人员在竞赛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举手向评委提问,选手之间相互询问按作弊处理;参赛人员应服从评委的评判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督考人员或竞赛组委会提出申诉,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7、当听到考试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离开竞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竞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8、选手着装不得出现任何单位名称标识。
四、评委须知
1、评委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工作。
2、评委要佩戴评委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主动接受督导人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3、评委应当严格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严肃、公正、合理、准确,按评分标准评分。
4、评委要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对工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和临时性问题,要及时向会务组汇报,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6、评委过程中要对竞赛成绩严格保密,未经组委会授权,不得擅自发布关于竞赛的言论。
7、在竞赛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使用通信工具,对参赛选手的操作不提醒、不指导、不评论。
8、评委竞赛实施前对赛场进行检查,做好准备工作;竞赛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执裁并认证记录;竞赛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裁判工作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工作人员须知
1、竞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人员”标志。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履行职责,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3、认真检查、核准参赛选手证件,禁止领队及物管人员进入竞赛现场,同时要安排好待考选手到指定位置休息。
4、竞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时,要及时向组委会报告,如需重新竞赛应报请组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5、做好竞赛期间的安保、消防工作,及时疏导无关人员远离竞赛区域,确保竞赛圆满成功。
6、工作人员不要再赛场内接听电话,及负责监考的人员在竞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