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条和市70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灵璧县商务局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指导并督促检查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县委县政府规定,确保商务系统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三、制定的意义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根据市、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六、工作要点
1、全面组织自查。商贸流通领域要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针对今年以来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已整改结束的要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尚未整改结束的,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又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2、专项督导检查。商务局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各地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因地制宜确定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商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七、保障措施
成立灵璧县商务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督导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动审核机制,共同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灵璧县商务局商贸股;
商贸股股长:钱立加
咨询电话:0557-6039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