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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商务局宣传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灵璧县商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3 16:11 责任编辑:商务局政务公开

为做好我商务政务信息、网络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商务工作大局和领导决策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实行全员制,鼓励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具体工作任务于每年年初根据当年度的工作量进行分配,各股室、二级机构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应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统一渠道、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所有信息宣传材料须经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审稿、登记后再报送或投稿。其中:局属网站的网络信息由信息小组统一编辑上传按要求上报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投放到其它媒体的政务信息经信息中心审核登记后自行报送,重要材料应报局领导审阅后加盖行政公章

三、年终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信息和宣传工作进行统一考核:1.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股室、二级机构予以酌情扣分,累计 3个月未完成任务的,其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2.在完成任务较好的股室、二级机构中评选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各3个;3.领导班子成员未完成个人调研任务的,按 100 /篇予以处罚

四、对采用信息和宣传稿件实行奖励

1.被选用县政务网络信息每条计酬3 元;被市商务局采用的信息每条计酬10 元;被省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酬 50 元;被商务部采用的信息每条计酬100 元。

2.被社会媒体采用、与工作有关的稿件按如下标准奖励:县级每篇30元,市级每篇奖励 50 ;省级每篇奖励 100 ;中央级每篇奖励200元。

3.为鼓励及时做好网络维护、内容更新工作,根据灵璧县通报的全年上网数量,按 1 /条的标准奖励办公室的信息工作人员。 

五、费用保障

由县商务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形成会审会签报财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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