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和实施利用外资政策,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审核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规范对外招商活动;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拟订对外经济合作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组织、指导外派劳务人员的综合培训;开展对外经济多双边交流与合作;
指导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审核各类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投标资格,指导援外项目的实施;
管理本县接受多双边和有关国际民间机构的无偿援助项目及相关的业务;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依法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组织多双边工业技术合作;协调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工作;执行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承担机电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拟订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执行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执行国家、省、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办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进出口贸易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动态管理等工作。
股长:钱立加(兼)
联系电话:0557-6039839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解放中路41号(县水利局原办公楼二楼)
邮箱:lbqlj@163.com
邮编:23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