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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19 15:00 责任编辑:灵璧县税务局政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灵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举措,将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涉税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依法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权力类信息51条,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信息 8条,围绕县税务局网站公开目录,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对公众的申请事项做到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层层落实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行“有领导分管、由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的链条管理模式二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灵璧县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主体和审查有关程序,严控信息准确性,按照信息类别、审核流程及要求进行发布,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网站建设与办税服务厅有机融合,积极打造多渠道融合的宣传阵地,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在实体办税服务厅设立宣传栏、触摸屏、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公开办税信息。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功能,主动向纳税人推送税收政策、申报提醒、通知公告等信息,实现政策速递、税收宣传和互动交流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内部监督上,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在外部监督上,广泛走访纳税人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格式不规范,税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自查自纠,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时效性、规范性,推动县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提升。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群众切实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的税务舆情进行监测回应,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化、多方位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末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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