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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10 14:58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


尊敬的丁猛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居民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高层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制度引领,压实责任。联合属地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监管,加强配合,全力做好高层居民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二是深化专项行动,全面治理。县消安委下发《灵璧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灵防〔20207号)和《灵璧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防〔202011号),县安委办、县消委办联合下发《灵璧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灵防办〔202214号)和《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灵防办〔202320号)等,《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县消防救援大队6次联合灵城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区派出所、社区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夜查行动;联合住建部门召开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会;组织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消防安全约谈会;召开全县物业公司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推进会暨消防安全约谈会,参会人数50余人。根据无水住宅小区实际,县政府召开3灵璧县无水小区消防隐患整改工作调度会,会议明确了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多次召开无水小区消防安全约谈会,指导制定“一区一策”整改方案。三是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长效。自高层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监督人员排查60个高层住宅小区(其中无水小区10个),668栋高层建筑,发现火灾隐患273处,督促整改179处,处罚单位5、处罚个人2人,罚款2.605万元,督促54家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微型消防站,47家物业服务企业已按标准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设置警示标牌1370余块,全县住宅小区能满足13000余辆电动车充电需求;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建成停车场21处,2108个公共停车位;现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消防车通道划线27次并对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开展夜查清理整治工作16次,对违法占用消防车道的车主,由物业公司联系车主挪车。

(二)健全高层建筑自主管理机制。一是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公司签订《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承诺书》和《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60落实高层居民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时段做好值班值守制度。二是推动高层居民建筑楼长制。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楼长”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570栋高层建筑“一楼一册”台账、张贴高层建筑安全告示牌520余份。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协议,加强消防设施巡查检查、维护保养。目前,共12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协议。

(三)做实日常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一是持续深化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组织宣传员、网格员和志愿者开展“上门培训”“敲门提醒”活动,提升群众辨识风险、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强化消防培训演练。深入东方名城、钟秀锦城、温州商城、尚东国际、奥泰克等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及演练活动,参训人数达5000余人;三是专题图贴进楼入户。印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须知》、《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告》、《电动车禁止上楼入户安全提示》各5000余份,广泛发动辖区派出所民警、小区物业、消防志愿者张贴宣传,实现全县楼道全覆盖;四是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小区宣传栏、广告牌、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节日期间,借力手机短信提醒居民做好“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电源、关气源、关火源)工作,定期推送安全提示信息,积极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部分物业负责人不重视消防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经费投入不够,小区消防工作存在应付消防检查的现象。

二是部分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火栓管道无水、消火栓箱缺少水带水枪,灭火器损坏、丢失严重,特别是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的高层住宅,消防验收后自动消防设施无人维护,大部分处于瘫痪状态,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且损坏严重。这些问题在高层小区普遍存在,原因在于消防验收过后,施工单位撤场,维保单位缺失,物业服务企业不会,造成消防设施无人维护保养。

三是疏散楼梯间、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被堵塞占用,严重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原因在于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轿车越来越多,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导致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面被占用现象严重;特别是小区充电桩缺少,电动车在楼道内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普遍存在。

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浅薄。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防火意识淡漠,侥幸心理严重,尤其对于生活中易发生火灾的类型、常见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紧急情况的安全疏散、逃生的方法及注意事项等知之甚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提请政府督促住建部门依法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工作,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对已投入使用的小区由住建部门督促建设单位申报消防验收。

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职责,与建设单位做好消防技术资料、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交接工作,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电梯广告等各类宣传载体,向小区业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居民消防应急能力。

四是提请政府由住建、规划部门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新建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按照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标准,在主城区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已建成住宅小区由辖区镇政府牵头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补建工作。其中,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辖区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补建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方案,组织好施工,落实充电设施管理维护责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加强高层居民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同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7-6033349

                         

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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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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