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灵璧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构职能:将法律法规赋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以灵璧县应急管理局的名义行使执法权,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本级的执法职责,统筹组织安排对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崔亚北
联系方式:0557-6022195
办公地址:灵璧县应急管理局209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