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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灵璧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05 15:10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121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当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县安委会制定《灵璧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灵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1222       

 

 

 

 

灵璧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顺利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除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确保实现“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灵璧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理念不牢固、责任体系不完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工作落实有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集中整治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整治内容与分工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标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商贸。针对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确认,紧盯冶金、建材、造纸和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等易发生有限空间较大事故的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强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要将冬季防火作为年末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五小场所”等重点部位隐患整治,深入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要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防范重点,加强电气等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主体责任,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与包保责任。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从严查处,严格防控与整治措施。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对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单位,要综合施策、联合惩戒。(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协调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筑施工。要以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工贸等在建项目为重点,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范措施,加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严防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涌水突泥等事故。严格执行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与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合理安排工期与作息时间,严禁超强度抢工期作业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冒险施工作业;加强重点部位与高风险环节安全管控。要针对建筑事故暴露出来的企业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严格资质审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冬季受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事故易发、多发、高发。针对元旦假期和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密集的特点,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毒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监管。扎实开展城乡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突出县乡道路、在建公路和农村地区,细化并落实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确保安全畅通。(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落实;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等问题。(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应急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危险化学品。一要解决源头管理失控的问题。重点整治危化品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不落实,引入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未做安全风险评估等问题。二要解决监管责任悬空的问题。重点整治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危化品监管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三要解决本质安全水平低下的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要解决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企业未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特殊作业管理等制度,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现场管理混乱,危化品储存和危废处置管理不当,未落实冬季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县城管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特种设备。盯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完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铁路、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1230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阶段(202111日至2021320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治活动,结合本行业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行检查、督查,确保整治行动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321日至2020325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稳定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细化整治措施。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扎实做好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严肃考核问责。要坚持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直至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要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相关要求。

12021110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细则(文件)报县安委办。

2202111日起,每10天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隐患查治登记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到县安委会办公室。

333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县安办。

4、请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联络员扫码进群,后期相关事项均在群内通知,不再另外通知。

 

联系人:徐亚棋,电话:6033349

邮箱:lbaj001@126.com

 

附件:  1、《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隐患查治登记表》           

2、《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关于印发灵璧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隐患查治登记表.xls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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