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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促进网络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交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20 09:01 责任编辑:交通局政务公开

2024年3月14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14个厅局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他省政府相关部门在2022年发布的“皖交运〔2022〕102号”文件后,第二次出台支持“网络货运”这一物流领域新质生产力形态发展的专项政策。作为全国第一家开展网络货运业务的企业——合肥维天运通的负责人,我感到无比的振奋和感动。

产业的模式创新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企业虽然是创新的主角,但政府打造的营商环境也是孕育创新不可或缺的土壤。合肥维天运通就是在安徽省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支持下,才能够在诸多国家既有政策不匹配的情况下,于2013年在全国第一批开展网络货运创新模式服务的(交通运输部牵头的网络货运试点始于2016年)。到今天,网络货运这一创新业态在全国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安徽也进入了网货货运全国第一方阵,为推动我国物流产业的数字化升级作出显著的贡献。

本次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的《若干措施》2022年开创先河的“皖交运〔2022〕102号”文件基础上,对支持和规范网络货运的发展有了更深入和完善的政策指引:

《若干措施》最值得关注的是第四条和第六条。其条文背后的实际是安徽省建立了交通运输和税务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应用的“网络货运监管服务平台”,开创了政府部门应用数字化的手段监管并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先例,为网络货运企业开展业务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并实现深入、准确的监管。

《若干措施》第五条、第七条则是依托上述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对网络货运企业的信誉评价机制以及清退机制。这充分说明政府相关部门对网络货运这一创新业态的理解和把控更加成熟,已经从初期的宏观支持进入到了精细管理阶段,为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若干措施》第一条针对的是网络货运平台所面临的无法获取司机运费发票的问题。开展**发票试点,体现出来的是安徽省政府部门在依托上述创新的监管模式实现对网络企业的业务真实性的掌控后,敢于突破现有政策支持产业发展的理性担当。

《若干措施》第三条鼓励网络货运企业从当前的只服务公路运输向公、铁、水、航空多式联运模式演进发展,为网络货运的后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若干措施》第二条鼓励金融机构与网络货运的异业合作,充分发挥网络货运企业的数字化能力与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相结合,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再次展现出安徽省政府部门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高明的策略能力。

《若干措施》第八条提出关注卡车司机这一新就业群体,事实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的卡车司机入会工作就是率先在安徽开展试点的,并且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操作模式。

总体看来,我省本次发布的《若干措施》创新深入、思考全面、可执行性强,必将促进我省网络货运这一新质生产力形态的快速、健康发展,也将成为全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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