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灵璧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灵璧县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7日
灵璧县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筑牢安全防线,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和领导职责,围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隐患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局直属单位:灵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灵璧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灵璧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全面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的质量,确保各监管领域、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安全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交通运输领域排查整治
(一)道路运输企业隐患自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责任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
(二)道路运输领域
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包车客运是否按照标志牌备案信息营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实时监控及警报信息处置,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异地经营,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灵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灵璧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三)水上交通领域
重点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情况,渡口码头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客渡船超员超载,非汽车渡口非法渡运机动车情况,渡船救生设施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渡口乡管员履职情况,未经批准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情况等开展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灵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公路管理领域
重点围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防护设施及警示标示设置,骑路逢集、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恶劣天气道路运输安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灵璧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五)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重点围绕公路水运工程高空作业、开挖深基坑防坍塌、高处堆积物防高空坠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支架模板搭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偷工减序、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灵璧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队)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局直属各单位按照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10日前)。局直属各单位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由灵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灵璧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力量,从政策帮扶、业务技能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多层面加大对各企业的帮扶力度,全面提升各企业标准化建设规范程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局直属各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局直属各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结合行业监管职能、企业实际情况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职能单位、企业负责人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5日、2023年12月5日前报送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联系人:晏洋,联系电话:13965329999。
邮 箱:706449045@qq.com。
附件:1.灵璧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灵璧县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登记表
附件1
灵璧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所有单位均需填写)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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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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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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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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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挂牌挂账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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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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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县直部门和各镇、开发区填写)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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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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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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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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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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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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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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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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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严格精准执法情况(县直部门填写) |
1 |
帮扶指导重点镇(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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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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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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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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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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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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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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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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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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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约谈通报单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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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政府组织推动情况(县直部门和各镇、开发区填写) |
1 |
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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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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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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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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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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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在县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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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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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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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1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3.县直部门报送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数据,各镇、开发区不要重复报送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数据。各单位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附件2:
灵璧县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登记表
序号 |
行业领域 |
所在地 |
企业 名称 |
重大隐患描述 |
整治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人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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