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交通局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浏览量:  【字体: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交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0-05 10:56 责任编辑:交通局政务公开

近日,厅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推行信用承诺制。实施信用承诺制是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0年8月,省厅开展部分超限运输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工作,大大提高审批效率,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为进一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从制度层面解决交通运输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改善营商环境,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在此背景下,省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通知》。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政府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厅印发实施的《安徽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皖交审批﹝2021﹞124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实施全省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

三、起草过程

依据交通运输部、省厅信用工作年度要点,从2021年4月初开始,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皖政办〔2020〕25号)制定程序,起草《通知》(初稿);6月份,先后赴黄山、宣城、马鞍山、滁州四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讨论《通知》(初稿)的内容,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7月份,征求各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的意见;8月份,通过省厅官网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按照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公众参与、公平公正审核、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送审稿,2021年9月8日,经厅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四、主要内容

《通知》正文和附件两部分,自2021年9月8日起施行。

(一)正文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在交通运输行业推行信用承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信用承诺主体及范围”,规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信用承诺制适用对象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范围为各项已明确可实施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等。

第三部分为“交通运输信用承诺类型”,明确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信用承诺制类型包括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主动公示型和其他类型信用承诺七种类型。

第四部分为“信用承诺主要内容”,指出开展信用承诺工作需主动签署并公开《信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含承诺主体信息、承诺事项、风险提示等内容。

第五部分为“工作程序”,主要指出承诺制工作流程、事中事后核查、信用监管,承诺信息的记录和公开,加强践诺履约行为的监管。

第六部分为“有关要求”,主要包括由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进信用承诺制,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承诺的规范信息报送和坚持自愿的原则等,确保信用承诺真正落地见效。

(二)附件主要内容

附件包含7个信用承诺内容和承诺书样本。

五、创新工作

《通知》结合我省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实际,重点破解3个方面的难点问题,力求体现安徽信用交通特色。

一是坚持对标一流。《通知》在起草过程中,对标一流标准,总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注重借鉴北京、江苏、海南等省交通运输厅(委)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信用承诺制的相关规定,强化对表对标、整改提升。

二是坚持用户思维。《通知》在提高审批效率,促进企业降本增效,落实“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设身处地寻找破解市场主体办事“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的“最优解”。

三是宣传引导《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信用承诺制,加大政策宣传,依托信息平台归集承诺信息,落实信用监管举措,落实各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结合信用承诺制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加快形成高效工作新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主要在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承诺应用三个方面。各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信用承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专人,精心组织,确保信用承诺工作有序推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承诺制宣传教育,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等活动,让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做出信用承诺坚持“应用才是生命力”的宗旨,将信用承诺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出台意义

推行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承诺制,强化制度集成创新,有利于简化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责任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利于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公示,提升市场准入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