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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斗争“大宣传、深排查、严惩处、强监管、夯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交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13 15:06 责任编辑:交通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斗争“大宣传、深排查、严惩处、强监管、夯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公司、大队、中心、办、局直各股室:

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灵扫黑【20211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宣传、深排查、严惩处、强监管、夯基础”专项行动。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灵璧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大宣传、深排查、严惩处、强监管、夯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2021327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扫黑除恶斗争“大宣传、深排查、严惩处、强监管、夯基础”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浓厚氛围,提高扫黑除恶斗争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综合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等行业乱象问题进行整治,净化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安全,维护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在治理超限超载、客运出租市场、驾培维修市场、工程建设领域,在运输公司、汽车站、公交集团等公共交通领域,开展“大宣传、深排查、严惩处、强监管、夯基础”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取得的重大成果,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实现人民参与斗争、评判成效、享受成果。

三、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扫黑除恶斗争“大宣传、深排查、严惩处、强监管、夯基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钟鸣,副组长:张峰、郑光明,成员:高放、金磊、曾亚、张燕萍、陈友贵、谢皆彬、张辉、魏文猛、郑才龙、陈得民、李洪宝、刘清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立勇、郑超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工作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和最新文件精神,规范交通领域乱象问题整治。(责任单位:局扫黑办公室)

二是利用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等车载视频系统对扫黑除恶内容进行宣传,通过新媒体、LED屏宣传扫黑除恶口号、张贴公告、固定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声势。(责任单位:局扫黑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公交公司)

三是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重点路段、重点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取得的重大成效,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度,进一步营造交通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扫黑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二)持续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线索摸排的重要性,切实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全力做好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加强对超限超载整治方面的线索摸排,重点做好投诉、信访等时效性较强的线索摸排工作;(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各片区中队)

二是加强对客运、出租市场方面的线索摸排,重点做好不按线路行驶、不按计价器标准收费、拒载等乱点乱象问题的线索摸排工作;(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三是加强驾培、维修市场方面的线索摸排,重点做好不按规定乱收费、非法改装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线索摸排工作;(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四是加强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方面的线索摸排,重点做好工程建设招标是否符合规范、有无串标、围标等为他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的线索摸排工作。(责任单位:局工程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行业清源”行动工作任务,聚集交通行业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准入,加大综合治理,确保黑恶乱突出问题在交通运输领域得到根本遏制。

一是治理超限超载方面;重点整治全县治超工作中存在的“车托”带车、遮挡号牌、集体闯卡、恶意冲卡、围攻辱骂、阻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黄牛”和不法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盯梢治超执法车辆和治超人员行踪,并在治超执法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窃取执法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治超人员与“车主”和“黄牛”、“车托”相互勾结,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充当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保护伞”、“关系网”以及治超卖超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客运市场整治方面;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长途客车不按核定线路经营、旅游包车非法从事客运班线运输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客运行业长期存在的非法异地经营、非法组客、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运、垄断客源、欺行霸市、扰乱秩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治客运车辆(农班线客车)违反“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站外揽客、中途甩客、私抬票价、超员超时行驶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黑服务区”串客乱象,以及在客源集散地、汽车站场等场所扰乱客运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三是出租车市场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强行揽客、拉客、拒载、定点揽客和沿街揽客乱象问题;重点整治不法人员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出租车非法营运活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出租车行业“黑头车”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重点打击“黑头车”无视交通法规、无视旅客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行为;深挖彻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工作人员,扫除执法障碍,净化执法环境,确保公正公平执法。

四是驾培市场整治方面;全县驾培行业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疏堵结合、规划场所、控制数量、规范经营”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统一规划驾培经营市场,有效防止非法驾校反弹现象发生,促进驾培市场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持续摸排我县驾培市场乱象问题线索,巩固整治成效,并组织精干力量重点整治非法驾校、非法驾培点、报名点;重点整治驾校不按教学大纲要求培训授课,违反操作程序,故意刁难学员、乱收费以及教练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推动驾培行业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五是交通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和恶意索要补偿、恶意讨薪、恶意组织阻工等行为;重点整治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串通投标、工程分包、转包和“化整为零”项目施工等突出问题。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

(二)实施阶段(4月至6月10日)

(三)验收阶段(6月10日至6月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宣传、深排查、严惩处、强监管、夯基础”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要严格按照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好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迅速组织行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构建新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交通领域宣传手段,大力营造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三)加大督导检查。为确保各级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局扫黑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对不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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