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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规范广告发布、网络经营秩序的提示函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24 16:42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各广告经营主体、网络经营者:

2025年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广告发布和网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安定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灵璧县市场监管局对规范广告发布和网络经营秩序作如下提示:

一、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一)广告宣传正确导向

商业广告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确保内容真实合法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确保所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重点领域具体要求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发布广告内容应当严格与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证明材料一致;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酒类商品广告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内容,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内容;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以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二、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一)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履行经营主体信息公示义务,在其网站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链接标识、做到亮照亮证经营。

二)规范网络促销活动

网络促销活动应真实、合法,不得采取刷单炒信、虚假打折、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明确促销活动的规则、期限、优惠方式等信息,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规范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提升服务水平。

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经营者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防止发生集中投诉,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条款,做好网络交易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节日期间,灵璧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广告发布和网络经营行为的监测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理性消费,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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