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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璧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4 15:48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县消保委成员单位:

《灵璧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已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经县政府同意,报请县消保委主任周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朱洪生    张洋

联系电话:6025507  6089819

   箱:lingbixian315@163.com

 

                                

        灵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灵璧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方案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活力迸发,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中消协“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发挥社会共治平台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消除消费痛点堵点难点,提升消费供给对消费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灵璧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县政府副县长、县消保委主任周烨苓任组委会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刘小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姜平任组委会副主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成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成员单位为: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信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税务局、县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县烟草专卖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开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消保委秘书处,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各项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主题宣传。3月1日—3月20日,各成员单位结合消费年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发布消费警示,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增强消费信心。

(二)召开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披露2023年度相关部门查处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维权案例,公布2024年维权工作举措。

(三)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主要内容有:有关成员单位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鉴别假货,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

(四)开展消保维权“五进”活动。开展“五进”活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景区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消费维权大讲堂”宣传活动,讲解消费知识,接受消费者提问并解答,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绿色消费观、增强消费者权益意识。(各成员单位视情开展)

(五)收看央视3.15晚会。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渠道,强化舆情和风险研判,对晚会反映曝光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及时稳妥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聚焦重点领域,摸排线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化解风险隐患,持续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依据“双打”等专项执法行动安排,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组织一次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震慑不法经营者。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是增强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净化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激发消费活力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开展好3.15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纪念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3·15纪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各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服从调度,协调配合,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积极组织参与组委会安排的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实施。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将下列材料报县消保委秘书处,联系电话:6025507、6089819,邮箱:lingbixian315@163.com

1、3·15活动筹备会参会人员信息。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及3.15活动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3月8日前报送邮箱。

2、新闻发布会相关材料。请各参会单位将新闻发言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级别、联系电话),新闻发布材料通稿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于3月8日前报送邮箱。

3、现场宣传活动方队人员信息。请参加方队的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烟草局、人民银行灵璧支行等方队将联络员姓名、领队人职务及联系方式于3月8日前报送邮箱。

4、主席台参加领导信息。请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烟草局、人民银行灵璧支行,将主席台参加领导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3月8日前报送邮箱。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我县3·15纪念活动的开展情况;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企业,要充分运用网站、公众号、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诚信典型以及3.15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组织开展好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等)于3月18日前将报县消保委秘书处。


灵璧县2024年“3·15”纪念活动安排表

时间安排

活动内容

负责人

参加单位

要求

联系人

31-320

1.法律法规及年主题宣传。

2.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3.处理活动中受理的投诉和举报。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

1.开展多种形式新闻报道、宣传教育。

2.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3.各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教育。

4.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街区加强自律,发挥示范作用,营造放心消费氛围。

5.各单位受理咨询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各单位负责人

时间:3月10日上午9:00   

地点:另行通知

召开2024年3·15活动筹备会

朱开颜

有关成员单位

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

朱洪生

13855780077

张洋

13500587232

时间:314日(周900   

地点:县政务中心305会议室

召开2024年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关成员单位负责人

相关成员单位

1、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通报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及2023年工作举措

2、答记者问

张洋

6089819

13500587232

315(周五)举行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

上午930-1130

地点:钟灵文化广场

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

1、各参加单位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2、真假商品展示,介绍识别方法

3、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法律知识

4、领导视察活动现场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

1、各参加单位自带宣传材料、展板,务必与900前进入指定位置

2、公安局、交警队、城管局为户外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3、有关单位负责提供电源和场地

4、服从现场指挥

朱洪生

13855780077

张洋

13500587232

315-318

统计数据、上报小结。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于318日下午下班前前将《2024年“3·15”活动统计表》、 “3·15”活动工作总结(至少报送2张活动照片)报送县消保委秘书处邮箱:lingbixian315@163.com

魏倩倩

6089819


2024年3·15活动宣传语

 

1、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激发消费活力”。

2、放心消费在灵璧。

3、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4、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2024年3·15活动宣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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