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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谋划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03 10:02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2022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大会精神,积极开展“走基层、防疫情、促发展、惠民生”大走访活动。立足本职,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管认证、价格监管等工作,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全域全年”安全稳定,实现年度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确保全县市场监管秩序稳中向好。现把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组织党员更好发挥作用

(一)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先后组织开展观看红色影片《跨过鸭绿江》、学习党的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开展“庆七一  喜迎二十大”活动、深入街道宣传“世界节俭日”活动,传递发扬红色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党史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的方式,线上通过学习强国APP、党史学习教育等网络平台进行视频互动学习,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撰写心得体会线下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党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史学习会议,认真研读“四书”,做好学习笔记,保证党史学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二)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见行见效。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落脚点放在了服务经济发展、提升监管效能上。选派6名政治过硬、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同志参加乡村振兴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为乡村振兴献计献策。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坚持将市场监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员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相关制度,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2次,廉政谈话40余人,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

为落实好省、市、县各级各类学习任务安排部署,坚持岗位需要和干部需求的原则,组织好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积极完成各类调学任务,选派5名同志参加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2名同志参加省局所长培训,合格率和参学率均为100%。二是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邀请县党校讲师来局授课,参训人员110余人。三是举办了4期约180人次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管业务培训班;四是积极发挥“国家行政学院网络学院”“安徽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网络专题培训,在线学习学员达到310人次,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全面过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执法行为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制定印发《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将普法的对象、内容和计划细化、量化、目标化,为全局普法工作的实施提供“路线图”。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法治能力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管专门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注重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6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周、医疗器械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意识,普及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1、加强立案登记及实施强制措施备案制度。建立立案登记及实施强制措施备案台账,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而无果、不依法结案、超期扣押、越权审批等违反办案程序的行为。2022年共立案1089件,实施强制措施备案200件。

2、强化案件核审力度,严把案件审核关。制定《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权限,规范案件审核程序和内容,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退回,责令办案单位查清补足,决不马马虎虎走过场。今年共审核万元以上案件237件。

3、落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印发《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对于重大复杂疑难处罚决定,经法制审核后,均提交案审会进行集体审议 ,并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022年以来共集体审议案件 271 件。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县局工作实际,制定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灵璧县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同步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办案执法记录仪73部,实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送达文书等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制度;制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237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5、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对2018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办结的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评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办案机构进行约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三)落实行刑衔接制度

一是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抄送工作。2022年共移送公安案件11起,立案11起。二是与检察院建立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协助制度,接受监督,每月报送食品药品案件。

四、创优营商环境,提供热情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

一是完善窗口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办件指南、工作流程等,实现办件规范化。今年以来,共受理各项业务19216件,接受各类信息咨询8000余人次,获赠锦旗5次。二是全面压缩办照时限。探索办照“小时制”,梳理最新办照流程,确保办照时间在1小时之内。三是根据《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省2022年版)》,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0项、优化审批服务3项。四是常态化开展“优环境,稳经济”活动,每月实地走访包保企业8家,打捞企业问题22个,办结县营商办交办问题4个。

五、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以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主线、同时开展糕点质量、小麦粉质量、淀粉制品、包装饮用纯净水、卤味熟食制品、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校园周边、临期食品、春秋季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一次性餐饮具暨奶茶饮品店、制止餐饮浪费、非法使用亚硝酸盐、含铝食品添加剂、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食品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各类风险隐患2425个,完成处置2408个。共查处食品案件512件,罚没218.6万元,移送公安部门6件。二是大力实施监督抽检,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农村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力度。全年任务共计301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073批次,食品1940批次。目前我局已抽检355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150批次,食品2408批次。目前,已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118批次,依法依规公布抽检信息48期。三是食品安全快检室共计检测43936组食用农产品,充分发挥了快检室基层“过滤网”作用。四是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成立灵璧县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序时进度,形成上下齐动、层层推进的工作氛围,县、镇、村三级联动,完成了“三单一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的制定签订工作,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六、多措并举,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妆用械安全

(一)药品监管。一是开展疫苗储存运输质量专项检查情况,对全县疫苗接种单位26家,县疾控中心1家实现全覆盖检查,责令改正15家,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开展疫情防控药品流通监管。为充分发挥“监测哨点”预警监测作用,督促药房“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应登尽登,至10月底,全县药品零售企业“一退两抗”类药品系统销售登记306967人次。本年共查办药品案件52起,已结案37起,罚没33.98万,移送公安机关2起。

(二)化妆品监管。根据省市局要求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截止10月底共检查256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责令改正220家,立案查处14家。

 (三)医疗器械监管。一是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对我县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经营企业327家,均已实现全覆盖检查。共立案10起,罚没3.2万元;二是使用环节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等疫情防控用品的专项检查。对全县7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26家呼吸机使用单位,已实现全覆盖检查。三是开展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美容用医疗器械”等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医疗机构305家,已查282家,检查覆盖面92.5%。立案8起,罚没12.1万元。

七、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022年我局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21家,特种设备163台,发现安全隐患61起,责令改正23起,立案18起。共督促指导帮助8家气瓶充装站(含车用气瓶)完成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县130029只液化石油气瓶“一瓶一码”。开展电梯安全质量提升行动,实现全县2110台在用电梯(不含停用)的应检尽检。同时注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一是印发电梯安全宣传连环画、宣传彩页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共计3000余份材料,指导帮扶企业和群众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和法律意识。二是组织专家进企业宣讲1次,进校园5次、进机关2次、进社区4次、进农村1次、进企业2次;三是开展了“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36人次,邀请网络主播拍摄特种设备“五进”宣传视频1段

八、扎实开展扎实开展质量监管与认证,质量强县再提升

一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出台《灵璧县质量品牌发展奖励办法》、《灵璧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灵璧县质量提升发展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激励措施,推进品牌战略,努力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根据我县实际,选取轴承产业,深入实施“四个一”质量提升行动,形成政策累加效应。积极对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三是成立灵璧县市场监管局“464”服务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目前已走访27家企业,形成7组帮扶举措(21条需求),已开展培训的企业有49家。四是加大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区域品牌的培育力度,宣传动员企业积极参与“皖美品牌”申报。建立培育“皖美品牌”企业库,履行“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培育创建、初审推荐职责,并聘请质量专家开展“皖美品牌”申报企业培训,优先选取3家企业进行培育并向市局推荐,争创省级品牌。五是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档升级,全面利用数字化手段为轴承企业发展助力,争创省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六是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目前我县规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已100%聘任到位、备案到位、培训到位;中小企业50%聘任到位、备案到位、培训到位。邀请质量专家举办首席质量官培训,促进企业落实质量治理主体责任。七是开展工业产品抽检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监督抽查计划并全面落实抽查工作,组织开展燃气灶具、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预拌混凝土、塑料制品、肥料等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共抽查工业企业19家,20组产品,涉及口罩、生活用品、建材等多个领域,守牢产品质量底线,力争肃清消费品市场,提升消费品抽查合格率。

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我局牢固树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念,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按照要求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接收、分流转办、处置和反馈,协调解决各种消费纠纷,文明服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声。2022年以来共收到投诉举报咨询等共计3601件,投诉初查率100%、举报核查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全国12315平台共收到2136件,已办结2040件;12345县长热线共收到1257件,已办结1239件;直接收到199件,已办结188件。

十、价格监管重实效,保障疫情期间物资稳定

(一)教育收费检查。对5所学校存在提前收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没108.46万元;对6所幼儿园收费公示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另有3所教育机构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中。

(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医疗机构存在未明码标价、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立案9件,罚没9.79万元。

(三)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一家,供水一家(已立案),转供电主体单位5家(1家已立案),商业银行一家。在对燃气公司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营业厅收费公示内容不全,已要求改正。

(四)注重疫情期间民生价格监管。对市场民生物资采取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方式,要求商家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调解处理22起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投诉,立案30件,结案27件,罚没9.98万元。

十一、商标专利齐增长,摆脱知识产权落后局面

(一)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速较快。今年1-10月份,我县发明专利授权量56件,同比增长143%,有效发明专利总量417件,高价值专利46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99件,有效商标注册量7650件。

(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年加强。初步形成公、检、法、司、市场、文化等部门协同、横向联动的衔接机制,建立完善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解决机制。今年办理办理商标侵权案件62件,专利侵权案件1件。

(三)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初步显现。2022年新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家、荣获安徽省第八届专利优秀奖1家。已完成发明专利质押融资8笔,融资金额0.525亿元。

(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有了新进展。成立了灵璧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宿州分中心灵璧工作站,在灵璧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商标品牌指导站综合窗口,企业知识产权专员队伍扩容到32人,目前正在筹建我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和数据中心节点,以便更好服务企业。

十二、与时俱进,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利用省局网络监管平台,对全县各网店、网站等网络店铺及载体进行定期巡查。截至目前,共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5家,巡查网店、网站9500余家次。2022年共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13起,罚没4.3万元;二是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其主体责任。通过电商大走访活动,发放电子商务经营宣传单2000份,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其义务,加强对消费者信息保护,倡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杜绝刷单炒信。并主动和网信、商务等部门协作,通过走访汇拢问题,帮助电商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执法办案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不顺,基层所执法办案请示渠道不畅。

二是基层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大,业务知识更新较慢,且主动学习意识不够,执法装备不足,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次数偏少。

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强制措施的音像记录不全,未集中存储;案件审核人员少,难以适应局案件查办数量。

四是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企业重视程度不足。个别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催不检、不举报不处理情况偶有发生。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流于形式,安全应急防范与处理工作仍需加强。另外,有少部分单位负责人文化程度低,要求其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存在困难。

五是食品药品监管还存在盲区,特别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杂店,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难度大。药品零售企业与医疗机构数量多,监管难度大,部分企业存在未认真审核供货单资质、未按规定进行储存、药店计算机系统相关记录不全、无法实现药品追溯、处方药或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不符合要求等现象,行业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是我县人口基数较大,经济基础以农业为主,科技创新密集型企业较少,知识产权基础薄弱,受到疫情影响,近三年很多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多数企业创新动力明显不足,企业负责人对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七是各项政府奖补资金兑现不及时,专项经费划拨不到位。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2家,7家企业新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共需奖补47万,申请专项经费10万元,目前均未到位。

八是为发掘新的地理标志,我县需要重新申报地理标志商标(灵璧黄牛),费用6万元左右,申报成功后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大概8万元。需要向县政府申请解决资金问题。因驰名商标的申报的条件和费用都较高,申报难度较大。

九是请求及时兑现2021年度专利和商标品牌奖补资金(2021年专利和商标品牌奖励合计应拨付资金454万元),争取政府在专利奖补资金和商标品牌奖补资金上及时兑现到位,提高企业发明创造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应用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工作谋划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继续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考核目标,对标对表,扎实推进。通过今年的目标考核充分准备,为明年的创城全面发力和验收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三是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管控,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四是持续开展风险监测,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根据本县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和群众投诉举报、舆论媒体关注的重点单位和品种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对问题产品和问题单位依法严查重处,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信息。五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共治格局。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增强其守法意识。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公众广泛参与。

二、药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严格疫苗药品安全监管,全面防控安全风险。突出强化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控。二是保持打击违法违规高压态势,强化震慑警示作用。持续完善药品执法办案机制,突出大要案查办。三是加快补齐短板,着力提升我县药品监管软硬件水平。加强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适应现代化监管需要的高水平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四是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三类零售、二类批发为重点单位;以无菌、植入、体外诊断试剂、大型医疗器械及特殊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以无证经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按规定贮存医疗器械等为重点事项全面开展工作,通过不断拓宽执法新思路,深挖行业新问题,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打破“重药轻械”旧观念,起到全面净化医疗器械市场的良好效果。五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共治格局。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质量提升方面

一是优化质量发展推进机制。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机制,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二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质量提升工程,形成一批知名高端品牌,公共服务满意度居全省先进水平;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叫得响的工业产品。突出轴承产业特色,开展品牌培育、传播、保护、利用四大行动,探索形成灵璧特色的区域品牌创建工作机制。三是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立足我县重点产业集群分布和发展需求,规划建设高标准的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快提升我县检验检测整体建设水平。四是推进认证工作提档升级。鼓励消费品、装备制造等行业进行自愿性认证,增加优质高效的产品供给。五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生产流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模式。六是持续开展“四个一”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对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聚焦我县轴承企业,实现产品质量和现场管理同步提升。

四、特种设备监管方面

一是建立职责明确的监管、执法队伍,强化执法力量,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任务清晰的特种设备监管体系。二是不断更新完善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建立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依托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与智慧监管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对电梯维保单位在线维保实施监管;积极推广应用“96366”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将气瓶安全质量追溯信息内容纳入智慧监管平台。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锅炉、压力容、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不断消除安全隐患,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五、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强化审管联动机制,不断创新载体,优化服务手段,扩大市场主体,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二是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性成本。优化涉企制度性壁垒,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理,简化优化商事服务流程,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和制度性成本,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三是推进“互联网+审批”。争取做到全县市场主体100%电子化审批,提高执照办理“0”见面率。持续探索优化涉企营商环境。在宿州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基础上,以重点项目代办为契机,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积极结合本县的特点,探索优化涉企方面的新理念与新举措。四是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共同约束机制,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建立,企业便利度、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六、知识产权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企业,推动发明专利工作开展,力争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突破;二是持续推动专利质押推广工作,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提升我县高价值专利发明的成果转换,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为企业发展添砖加瓦。三是争取明年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商标拥有量纳入县政府对镇(经开区)的考核目标,细分任务,明确目标,提高效率。

四是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高价值专利发展,“产学研”对接活动,争取2023年有较大突破。五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质量显著提高,保护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品质显著提升,建成知识产权强县、强区(园区)、强企。

七、公共服务质量方面

一是增强全系统人员为各类企业、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意识,顺应人民群众对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新期待,在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二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应改革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三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变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一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缓解政府的供给压力,提高供给的效率与效益。同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公共治理的途径,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八、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方面

一是围绕维权消费,抓重点、补短板、树亮点,继续紧盯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找准问题解决根源方面下功夫,用实际行动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二是

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投诉举报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广泛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大力发展ODR企业,实现企业自律、主动化解矛盾的目的,加强督导工作,确保及时办理及时反馈,提高调解成功率。

九、标准化工作方面

一是做好“安徽省灵璧县高王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和“灵璧县安途机动车检测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等2项省级标准化试点的建设和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考核验收。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产品育苗、农产品生产技术等为重点,开展现代农业相关标准的制定,申报安徽省地方标准和宿州市地方标准。

三是积极开展以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抓好项目储备,以食用菌种植、黄牛养殖和蛋鸡养殖等产业为重点,继续深入培养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四是引导、帮助2家以上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县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五是继续积极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做好企业标准总监培训,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十、标准化规范化市场监管建设方面

继续强化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基层所设施办公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监管方式科学化和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基层打基础,为促进市场监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基层保障,到2023年底,将实现19个市场监管所,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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