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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16 16:28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县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统计局:

为进一步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发挥企业质量提升主体作用,推进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负责同志同意,县质量发展委员会依据《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质办〔2020〕24号)文件,按照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有关程序要求,请县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审核《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反馈修改意见,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预期未反馈的意见的视为同意。请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加盖公章、发扫描件)。

联系人:王保同  联系电话6868050

QQ邮箱:649011356@qq.com

 

 

附件:1.《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灵璧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设立首席质量官(CQO)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首席质量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聘任,并授权其对本企业资料工作全面负责。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利于明确质量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为质量工作者发挥专长,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质办〔2020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发挥企业质量提升主体作用,推进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质量强县建设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在企业质量安全、质量提升、质量创新、质量方法推广应用和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能力。

二、主要目标

202012月底,我县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100%聘任到位。

202312月底,我县中小企业需要聘任企业首席质量官的100%聘任到位。

202512月底,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企业首席质量官100%培训到位。

三、聘任与管理

1.企业首席质量官为企业高管,由所在企业聘任,享受企业高管待遇。聘任人员要及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部门备案;

2.集团公司应在下属企业层层聘任首席质量官,做到集团所有企业全覆盖。

    3.倡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首席质量官;

4.企业的质量安全、质量管理、质量检验、标准化管理、质量教育、品牌创建等部门,由首席质量官领导;

5.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和解聘要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6.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企业首席质量官统计和相关工作指导,每年定期向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企业首席质量官备案表和统计汇总表。

四、职责和权限

1.组织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参加企业总经理(总裁)例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

3.在企业内部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负责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检控和质量考核的奖惩;

4.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持续改进;组织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比对和质量创新,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人才培训、培养;开展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等;                    5.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品牌等方面的规划,并推动实施。

6.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质量政策制定、质量提升、质量研究、质量宣传、质量教育、质量咨询、质量诊断、质量评审等质量活动。

五、主要任务

1.筑牢质量安全底线。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质量治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分析,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追溯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食品等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应积极推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等国际认证。

2.夯实质量基础工作。首席质量官要充分认识质量基础工作在企业质量提升中的保障作用,加大质量基础设施投入,建立能够满足企业员工素质提升需要的质量管理图书室、工作室和培训场。完善计量管理制度,采用先进标准,提高标准适用性,提高检验能力,推行质量认证,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3.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综合运用各种质量方法工具措施,着力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水平。开展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持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导入卓越绩效评价模式,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改进活动。通过自主创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以及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方式,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申报培育安徽省制造业和服务业高端品牌,不断丰富自主品牌内涵,提升自主品牌价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4.发挥标杆引领作用。企业首席质量官要积极开展先进质量管理“传帮带”,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将质量管理的先进方法向供应链的两端延伸,确保质量一致。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牵头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领新产品开发和质量提档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行业整体质量竞争力。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社会责任理念,推动企业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形成企业、政府、消费者、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召回等相关制度,切实依法履行召回管理等相关制度。按年度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践行质量承诺。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我县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

   2.强化要素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首席质量官宣传、教育培训、奖励经费。质量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以上“质量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质量提升服务。

3.加强宣传。通过交流会、质量事迹推介会、与企业结对扶持等形式,推广企业在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建立和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目的、宗旨和意义,增强企业对首席质量官制度的认识,推广先进企业的质量文化和质量管理的成功案例,形成浓烈的质量文化氛围。

4.强化培训。倡导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生产需求、管理需求和发展需要,面向全体员工建立科学完备的质量管理教育培训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模式,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常态,切实增强员工的质量综合技能。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利用中国品牌日和质量月活动平台,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教育培训和企业质量文化成果展示活动。

5.严格奖惩。对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及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组织,且连续二年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组织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开展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评选,树立一批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分享先进经验。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约谈、警示和退出机制,对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首席质量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6.考核引导。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情况纳入质量专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企业申报各级各类质量荣誉、示范培育、激励扶持等项目的必要条件。鼓励首席质量官积极申报各类评奖评优评先,营造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良好氛围。

  

 

                 

       

 

 

 

 

     征求意见表

名称

关于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质量治理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单位

灵璧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征求单位

 

征求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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