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代县委、县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对重要的行政规范性公文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对有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措施,对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进行评估,对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局监督办依法对文件的制定主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对代拟的县委、县政府印制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依法进行公开,并严格按要求实施动态管理,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