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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灵璧县信息公开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5-02-01 00:00 责任编辑:王婷婷

 

灵璧县审计局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3.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4.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5.县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6.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有关部门及其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

为圆满完成全年审计任务,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对中央、省、市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相关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

2015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审计力量全力开展了我县对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的跟踪审计,加强对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不适应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效应。

加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力度,推进财政资金审计全覆盖。

2015年,我局组织开展201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将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奢华浪费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同时,重点关注2014年开展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

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15年,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逐步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力度。将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的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完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任中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组织、纪检等部门的联系,促进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完善。

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揭示和反映“小官贪腐”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效益。进一步做好正在开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做好参加下半年全国统一组织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准备工作。

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服务。

把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加强概、预算及竣工决(结)算审计,加大重点项目建设跟踪审计力度,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公开力度,力求最大限度的节约投资建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15年我局拟对凤凰山隧道、凤凰山大桥、钟馗文化园、磬山北路、县人民法院大楼、县经济开发区(北部)二期路网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实现投资审计全覆盖

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推进依法审计和廉洁审计。

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开展审计项目廉政回访检查,完善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审计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局审计工作水平和队伍综合素质。

三、部门概况

灵璧县审计局由局本级和灵璧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及灵璧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中心两家下属财拨事业单位组成,其中县经济责任审计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26名,目前在职24名,退休人员20名。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审计局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317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317万元。支出预算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收支平衡。

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项目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费

合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金额

6

11

17

 

2015年,审计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费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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