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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灵璧县信息公开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02-15 00:00 责任编辑:王婷婷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3.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4.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5.县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6.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有关部门及其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

(一)继续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1、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

2、加强对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推动财政提质增效、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3、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经济安全。

4、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5、积极稳妥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着力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全面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转型。

6、有效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保障合理高效使用建设资金,促进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以及加强政府性投资效益审计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二)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2016年要不断加大审计工作整改力度,坚持把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审计对查出问题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真正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规范成果转化。

(三)加强审计基础建设,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特别是加大对硬件设施的投入,实现审计设备现代化;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计算机技术在审计实践中的应用水平;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改进审计机关内部管理。

(四)加强审计宣传,积极探索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的途径,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开的原则,逐步稳妥地推进审计公告工作,使审计工作在披露问题的同时也接受检验,以促进审计质量的有效提升。

(五)多措并举,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

逐步加大聘请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力度并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为政府投资审计的全覆盖提供了审计力量上的保障。

(六)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审计人员数量和素质

2016年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业务培训,不断地提升了审计干部的业务技能;通过将审计人员完成审计项目质量、审计信息的采用、科研课题的成果、审计信息化成果等作为目标内容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健全奖惩考核机制,不断地提升了审计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使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部门概况

灵璧县审计局由局本级和灵璧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及灵璧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中心两家下属财拨事业单位组成,其中县经济责任审计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15人(参公4人)。目前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20名。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审计局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363.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363.9万元。支出预算3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万元。收支平衡。

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审计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费10万元。因继续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加之公车改革,本年度公务接待控制为6万元,与去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项目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费

合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金额

6

10

16


附件1:审计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2:审计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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