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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章来源:灵璧县信息公开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5-02 00:00 责任编辑:灵璧县审计局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7年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为灵璧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治理的高度谋划实施审计,所有审计项目都要关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各领域重大改革推进和环境保护情况,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头等大事,促进政令畅通,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专项资金、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持续开展跟踪审计,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对重大问题查深查透,注重揭示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注重反映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着力维护经济安全;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促进深化改革,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三)坚持整合资源、强化统筹。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形成自上而下完整的监督链条和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合力。注重优化配置审计资源,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统筹安排财政、投资、经济责任等不同类型审计项目,加大各专业审计整合力度,对涉及全局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贫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立医院债务甄别等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

(四)坚持应审尽审、全面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在一定周期内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组织实施审计时,注重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方式方法,严格控制审计现场时间,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坚持数据先行,着力加大各类数据的集中和关联分析力度,精准定位、精准实施,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2017年计划安排审计项目5大类,16项,涉及审计项目50个(不含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

共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3个。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关注“去降补”、“调转促”、“全创改”、“放管服”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推进政策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实施,其他相关股室配合。2017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要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局。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贯彻落实宿州市审计局《关于服务脱贫攻坚强化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宿审农〔201739号)文件要求,促进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效管理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以前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抽查部分重点扶贫项目政策执行情况和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

组织方式:农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牵头实施,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审计时间:20177月开始实施,8月中旬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照县政府要求办理。

3.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农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牵头实施,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611月开始实施审计,2017320日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二)财政审计

共安排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7项,审计及调查项目14个。

4.全县公立医院债务甄别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推进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为目标,对截至2016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锁定存量债务。

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审计股牵头实施,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审计时间:20173月开始实施审计,4月中旬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和相关资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5. 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政府预算体系完善情况、国有资本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统一组织,投资审计监督中心、局工会、信息化管理股参加,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4月开始,6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6.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税收政策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税收征管质量、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其清理整顿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局工会、投资审计监督中心共同实施,对县地方税务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县级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74月开始,6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7.重点事项专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为目标,揭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盘活资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县本级森林增长工程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与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开展;对全县2016年度公车平台运行情况和2014-2016年涉企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相关股室具体实施。上述审计(调查)结果纳入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4月开始,5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8.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收支审计调查(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审查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和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情况,对比分析融资平台公司已偿还债务和今后一段时间需偿还债务情况,分析偿债资金来源和融资平台公司本身的偿债能力,重点掌握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资金的使用绩效,是否存在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具体实施,对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灵璧县通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家融资平台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4月开始,6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92016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完善、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存量资金使用、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三十条”等有关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统一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具体实施,对县招商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4个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4月开始,6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10.县直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公务支出及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目标,重点关注公务支出预算管理、会议和培训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审计股统一组织,各业务股室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同步进行,并把审计结果报送行政事业审计股统一汇总上报市审计局。

审计时间:同步审计时间随审计项目。

(三)经济责任审计

市管干部授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县本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0个(任中审计13个,离任审计17个)。

11.市管干部授权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落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采购、内部管理、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根据市局授权,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实施。对灵璧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斌,灵璧师范学校原校长孙悦同志等2名原任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77月开始,9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2.县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采购、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实施。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戚伟、县粮食局局长卢灿龙、县供销社原主任余新峰、县统计局原局长甘泉、县畜牧局局长张亚军、县高楼中学校长崔庆贺、县编办主任邱峰、县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李祥荣、县民政局原局长刘君銮、县职业高中校长杨跃海、县财政局原局长王咏、冯庙中学原校长尹成新、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宣扬和张均平、老干部局局长叶振友、杨疃中学原校长陈茂权、大庙中学校长宋超、县农机管理局长赵腾、县科技局原局长杨殿銮、县第四中学校长尹得思、县九顶职高校长许兴宽、县轻工协会会长程民、县政协办原主任尹传华、县教体局原局长张元席、县住建局原局长孙荣才、县第五中学原校长郑飞、县电大原校长张文雅、团县委原书记司政、冯庙镇党委书记(镇长)王建、杨疃镇原镇长尤计存、高楼镇原镇长刘学等31名现任或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其中: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3个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安排实施,

审计时间: 20174月开始,11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四)资源环境审计

13.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揭示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相关股室配合,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和要求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项目试点。

审计时间:20178月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前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五)公共投资审计

14.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控制为目标,重点关注虚列建设内容、高套定额、高计材料价格等手段抬高项目预算等问题,力争做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审计全覆盖。

组织方式:县投资审计监督中心负责实施,协审机构参与,预计对3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71月至11月。

15.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价款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建设程序履行、招投标管理,土地征迁,设备采购,高套定额、高估冒算工程价款以及竣工验收、投资效益等情况。对2016年已竣工验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价款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努力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

组织方式:县投资审计监督中心负责实施,协审机构参与,预计对3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71月至11月。

16.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目的,重点围绕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以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等方面,按县政府安排,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组织方式:县投资审计监督中心负责实施,协审机构参与。

审计时间:20171月至11月。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合力推进。既突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压实各股室(中心、局)责任,又加强各股室(中心、局)沟通协调、注重协同推进,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应,有效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密切关注经济社会风险隐患,注重反映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维护经济发展安全

(三)严格计划执行。各股室(中心、局)必须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股室、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办理。各相关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四)坚持“三个区分”。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判断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审慎地作出结论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鼓励创新、坚持鼓励改革,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自觉把“三个区分”落到实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发展大局。

(五)加强过程控制。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应加强统筹,深入审计一线,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加强廉政、保密、安全和审计人员的法治等教育,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及时填报审计计划执行进度和审计统计台账。要严格规范管理,对需要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审计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要坚持文明审计,注重维护审计机关形象。

(六)大力创新管理。各股室(中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推动审计结果运用最大化;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着力提高审计的精度和准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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